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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三圣股份及实控人潘先文等3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金融投资报 2021-11-30 14: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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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披露了关于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金融投资网讯 11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披露了关于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三圣股份向重庆弘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等供应商支付无商业实质的大额预付款项,该部分款项通过三圣股份供应商银行账户及三圣股份实际控制人潘先文控制的中间账户划转至潘先文控制的企业,或通过潘先文控制的中间账户直接偿还潘先文的个人借款。此外,三圣股份以往来款名义直接向潘先文控制的企业支付大额款项。

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占用资金日最高余额为7897.19万元(含利息),占三圣股份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21%。截至2021年4月20日,潘先文已足额偿还上述资金本金及利息。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呈恭、财务总监冯陈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另外,11月26日,三圣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潘呈恭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呈恭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潘呈恭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呈恭持有公司股份 2615.56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

同时,三圣股份于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项立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章亮先生、雷文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柏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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