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 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获悉,重庆丰都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丰都汇丰村镇银行”)被警告并处24万元罚款。
罚单显示,重庆丰都汇丰村镇银行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为存款人变更单位结算账户信息后未向人民银行报告;未按规定完整、准确地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要素。中国人民银行涪陵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24 万元罚款。
另外,时任重庆丰都汇丰村镇银行营运副行长谢丽,对该行未按规定完整、准确地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要素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 1.5 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重庆丰都汇丰村镇银行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等。大股东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成立于1865年,是汇丰集团的创始及主要成员。汇丰集团是世界上最庞大的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之一。(柏金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