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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高分红 提升长投“含金量”

金融投资报 2024-03-11 15: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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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柯

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全国两会期间回应资本市场热点话题时表示,要对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硬措施,包括限制控股股东减持等,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一时间,高分红特别是高额现金分红成为投资者热议的话题。

长期以来,现金分红率整体偏低是A股市场凸显的问题,也成为A股市场缺乏长线投资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原因。A股交易频繁,短线博弈套利模式盛行,长期价值投资氛围感不强。在几千家上市公司中,能维持连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的企业寥寥无几,就目前来看,在年度利润分配中,以现金分红且比例超过当年净利润30%的少之又少。A股上市银行是实施现金分红的领头羊,每年的利润分配占净利润比例也是最高的,其中的优秀银行能维持净利润30%左右的分红率。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偏低是有客观原因的。一般来说,在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比例较高的,或者是分红绝对金额较大的,大都属于大型成熟企业,比如银行、电力、能源、矿产、白酒等行业内的大型企业。而成长性企业对资金的重复利用比较迫切,扩张性企业要扩大生产,对流动性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因此很难将年度利润拿出来高比例分红。A股很多上市公司成立的时间不长,大部分还处于快速成长期,企业处于全生命周期的初级阶段,特别是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想让这些企业经常性地大比例现金分红难度很大。因此,A股上市公司的一般做法是:成熟企业、大型蓝筹企业喜欢高比例现金分红;而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在分配方案中,都喜欢采用送股或用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回报二级市场投资者。

在A股市场向成熟资本市场发展的过程中,用现金分红长期一以贯之地回报投资者,这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应有之意,也是管理层打造健康资本市场的应有之举。因此,设置先有现金分红,之后才能减持的政策来约束上市公司的减持行为值得肯定,但一定要区分不同情况制定好相关细则,而且不宜“一刀切”,就像现在A股还有几大板块对应不同的交易方式一样,政策制定要不拘一格、分类实施。对于必须将现金分红金额与减持金额直接挂钩的,需要明确分红与减持的比例,不能每年每股分红1分钱,但每年减持好几亿元。

此外,完善鼓励分红的市场化措施也很重要,现在现金分红是要除息且股价要除权的,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市场。对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来说,现金分红以后股价除息除权,即便有分红资金到账,但投资者账户的总额不会发生变化,要等到上市公司股价填满权后,投资者的分红效益才能体现。这和送转股填权其实是一个道理,而由于选择送股的公司的很多都是小盘成长股,其业绩增长快,股价除权的缺口比较大,填权的动力相对较强。

实际上,喜欢高比例现金分红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上市银行,其大股东减持的意愿并不强,很多大股东都是“国字号”或地方国资战略投资者,基本上不会减持。分析这些大中型银行的成长性不难看出,其业绩的增长与经济的增长密切相关,都呈现出稳健增长的态势,一般净利润不会出现两位数甚至更高的增速。当然,很多银行的现金分红率指标都是比较喜人的,比如,年度现金分红率都在6%以上,每年现金分红的增加值与净利润增长基本持平。这样一种稳定的业绩增长和现金分红态势,还是能吸引一些稳健的长期投资者。当然,如果能一年多次分红并且不除息除权,对于长线价值投资者来说更是锦上添花。

其实长线价值投资并非一定是上市公司要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公司持续内生式增长、基本面长期稳定也是关键。比如巴菲特的旗舰公司伯克希尔哈撒韦就从来不现金分红,但是其业绩增长稳定,股价节节攀升,目前每股股价超过60万美元,也能给长期持有者带来丰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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