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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高食品IPO:募投项目大扩产后如何消化?

金融投资报 2020-10-29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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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记者 苏启桃

10月30日,主营烘焙食品原料及冷冻烘焙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即将上会,公司拟募资12.88亿元用于扩产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几大项目。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作为食品企业,公司不仅多次抽检不合格,还多番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此外,公司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存疑,高新技术企业也有“伪高新”嫌疑。

产品多次抽检不合格

近年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与日俱增,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但遗憾的是,招股书及媒体报道中立高食品却多次抽检不合格,比如:2017年7月,立高食品生产的“新仙尼”芒果果馅(果酱)被检出二氧化硫,遭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公示;2018年8月,立高食品生产的“立高”植脂奶油、“立高”欢戴植脂奶油因酸价(以脂肪计)超标,被厦门市市场监督局列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2019年1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食品抽检结果显示,立高食品佛山分公司生产的力高牌香橙纤果泥(果酱,规格为1.6kg/罐)不合格。

不仅如此,公司还多次因违法违规被处罚。比如,2017年5月10日,监测人员对立高食品佛山分公司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时,发现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地方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于是佛山分公司遭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罚款9.81万元。同年7月12日,执法人员对佛山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将部分润滑油桶、废机油罐存放在机修房旁边的遮雨棚内,与其他机器混合存放,存在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佛山分公司因此又被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罚款2万元。

2018年,广州奥昆在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改扩建食品制造生产项目,被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责令停止改扩建建设并罚款8166元。

无独有偶,广州奥昆还在未经海关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动包油设备1台、面带生产设备1台、成形设备1台融资租赁给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后被罚款10.60万元。

对于该问题,立高食品在给记者的回复函中只是比较官方地表示,公司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我们的内控制度随着公司的发展也在不断完善中。公司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建立了覆盖全业务流程的食品安全管控体系,公司食品安全控制制度及措施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我们也在仓储、物流等各流通环节中对产品质量及安全进行控制。

目前产能利用未饱和又拟大幅扩产

此次IPO,立高食品拟募资12.88亿元用于三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长兴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卫辉市冷冻西点及糕点面包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三个项目均为扩产项目。三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拟投资38243万元,项目建设工期2年,达产后年产6.00万吨奶油(含挞液)、2.70万吨水果制品、0.81万吨冷冻烘焙食品;长兴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改项目拟投资43993.16万元,项目建设工期2年,达产后年产2.86万吨冷冻烘焙食品和3.59万吨酱料和馅料;卫辉市冷冻西点及糕点面包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资31100.89万元,项目建设工期2年,达产后年产2.25万吨冷冻烘焙食品。

这也即意味着,2年后公司将一次性新增6万吨奶油产能、2.7万吨水果制品、5.92万吨冷冻烘焙食品和3.59万吨酱料和馅料。

然而,招股书显示,2019年公司奶油产能为3.12万吨,水果制品产能1.32万吨,冷冻烘焙食品产能4.31万吨,酱料产能1万吨。即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奶油产能是目前产能的接近2倍,新增水果制品产能是目前的2倍,新增冷冻烘焙食品产能是目前的1倍多,新增酱料产能是目前的3倍多。

而公司披露的产能利用率而言,多数产品还未到饱和的状态。比如,2017-2019年、2020年上半年冷冻烘焙食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84.12%、74.83%、81.07%和78.40%,奶油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0.51%、91.89%、88.44%、54.37%,水果制品的产能利用率为71.35%、77.45%、87.64%和60.19%。

对于公司产能利用率未饱和还拟大幅扩产地问题,公司回复称,“我国烘焙市场零售额未来几年将持续保持高增长,烘焙行业良好的增长前景为烘焙食品原料和冷冻烘焙食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目前的销售增长速度和市场增长潜力,公司原有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

存“伪高新”嫌疑

另外,立高食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存疑。

招股书显示,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企业所得税优惠。2017-2019年、2020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2958.78万元、3610.62万元、4150.52万元和2069.89万元,逐年增长;研发投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9%、2.75%、2.62%和3.09%。

但金融投资报记者查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发现,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要求:a.最近但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公司2017-2019年、20202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9.56亿元、13.13亿元、15.84亿元和6.70亿元,按上述认定标准,公司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应该高于3%,然而公司2018年和2019年均低于3%。

另外,认定标准中对研发人员也有标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而公司披露,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仅为3.73%、3.89%、4.50%和4.94%,均低于10%。

研发费用率及研发人员占比不达标的情况下,立高食品是如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过程中是否有不合规地操作?对此公司只是简单回复称,公司各项条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并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存在不合规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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