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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 积极打造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金融投资报 2018-01-31 16: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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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寒潮的威力并未影响市民上街玩耍购物的热情,春熙路街头依然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来自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执法大队、法规科、商广科、质量科、消保科、消协等科室的工作人员走上春熙路街头,开展“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主题宣传活动,为市民讲解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据悉,为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该区扎实推进“红盾春雷行动”,积极维护竞争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为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打造锦江“国际购物天堂核心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

       深入开展 “ 打假治劣百日行动”

       ​1月26日,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春熙路开展“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小常识、消费警示等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活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活动现场,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通过摆放展板、播放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提示消费者注意各种消费陷阱,尤其对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年轻人美容美发等消费陷阱进行警示宣传,进一步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春熙路沿街餐饮店铺张贴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资料,提升创建知晓率,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抓好典型案件宣传,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

       此次开展的主题宣传活动是锦江区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宣传“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一大行动。据了解,“红盾春雷行动2018”采取“3+X”模式,包括“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治理旅游消费环境”以及“晚霞消费维权”集中整治行动。为切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达到“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的实效,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扎实有力推进“奋战100天”,集中开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治理旅游消费环境和“晚霞消费维权”集中整治4项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47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工商类案件 14件(货值金额374万元)。

       ​1月23日,春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春熙南段进行巡查中,发现一家经营户证照不齐,立即要求其停业。同时,督院市场监管所对红照壁路口、川信大厦、仁恒置地、财富中心等区域兜售仿冒品牌的行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疑似拉客、兜售仿冒品牌的人员,也未接到群众反映有拉客、兜售仿冒品牌的行为。合江亭市场监管所6名执法人员检查了辖区太古里6户商家,涉及服饰、首饰珠宝、手表等6种业态,重点检查了商户证照、品牌注册相关手续、标签标识及广告宣传内容等。在盐市口辖区,盐市口市监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梨花街、大业路商户进行巡查,积极开展打假治劣百日行动,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整治网络购物秩序

       据悉,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构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白酒、教育、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一批严重影响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着力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严厉打击市场混淆行为,对节假日消费热点商品的混淆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误导和商业诋毁行为,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荣誉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厘清商业贿赂界限,以医药、教育、“红顶中介”等涉及公共服务的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查处工作。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探索查处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领域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水平。严肃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公用企业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加强垄断线索排查,进一步深化反垄断执法工作。

       同时,该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进一步改革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加大对网络市场特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升一体化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市场综合治理,推进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定向监测,协同摸排违法线索,查处违法主体,做好电子数据证据固定及落地查处工作。打击网络交易中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网络消费欺诈等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网络商品品牌保护力度,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加大与电商协会、电商企业的联系沟通,促进网络市场齐抓共管,协同推进,促进网络市场共治共享。


       治理旅游消费环境    

      “晚霞消费维权”集中整治

       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红盾春雷行动2018”以“美丽诚信成都,放心舒心消费”为目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整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霸王合同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放心旅游、舒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推进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服务消费成都新名片。整治经营主体资格。突出旅游商品市场、购物商圈、特色古镇、景区景点及周边、旅游公路延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强化经营主体资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旅游市场商品质量。以商市场、购物商圈、景区周边加油站为重点场所,以冬季服装、小家电、取暖用品、成品油、汽车配件、燃香等涉及旅游消费的商品为重点品种,加强质量监管,依法查处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行业,以珠宝玉石、土特产品为重点,依法查处短斤少两、“傍名牌”、商标侵权、强制交易、商业贿赂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整治广告违法行为。突出购物场所、车站机场、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依法查处购物商店、旅行社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以及虚假承诺等违法行为。整治合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利用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此外,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区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健康养老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强对采取会销、养生讲座、情感导购、抽奖诱购、免费试用、送礼体验、组织旅游、发放广告PM单等方式向老年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监督管理,坚持打防结合、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遏制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加强对老年消费群体的宣传引导,体现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严格检查经营资格,取缔无照经营。认真核查相关经营者荣誉证书和牌匾等形象宣传资料的真实性,杜绝商业信誉的误导。严厉打击假借延年益寿、健康护航之名,在推销保健食品、用品过程中存在承诺疗效、食药混淆等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严查“傍名牌”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强直销企业相关培训会议备案管理,规范直销企业各类宣传营销活动。  (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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