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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期货市场头寸报告制度

金融投资报 2012-11-08 16: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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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投资者头寸(Commission of Trade)报告制度是由美国商品交易委员会(CFTC) 制定的风险管理制度,也是CFTC对期货市场实施监管的重要措施之一。最初制定投资者头寸(COT)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一个了解期货市场运行情况的途径,现在该制度已经成为风险控制的重要信息来源。

  按照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 的有关法规,清算会员、期货经纪商(FCMs)、外国经纪商和总帐申报公司每天都要向CFTC提交其持仓状况的表格(FORM 40),申报市场数据和仓位信息,以确保市场参与者遵守交易所头寸限制和头寸责任的规则。因为按照CFTC规定,当天收盘后,如果交易者在某个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的持仓量超过了CFTC的规定,那么他必须向CFTC报告所有期货以及期权合约的持仓情况。为了使CFTC报告的持仓量涵盖市场上总头寸的70%-90%,CFTC会时常调整其规定的持仓量报告水平。

  头寸限制的类型

  境外期货交易所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了相应规则,用于管理市场参与者某一特定产品的现货月、单个月份和所有月份合计的持仓限额。

  持仓限额也适用于期权,利用相关的 Delta 来计算等同期货头寸,以便确定遵守交易所头寸限制规则。头寸限制有如下几种类型:

  现货月限额:适用于某些产品,要求市场参与者的合计持仓在进入交割月时减少。现货月限额的有效日期因产品而异,具体细则可在相应交易所规则手册特定产品的章节中找到。

  减仓限制:适用于某些产品,此规定要求市场参与者所允许持有的头寸在该产品最后 X 天的交易日内减少。例如:原油期货的持仓在最后三天交易日期间受此减仓限制。

  单个月份限额:适用于现货月以外的任何合约月份头寸。

  所有月份合计限额:适用于市场参与者持有的特定期货或期权所有到期月份合约的头寸总和。

【本报编辑:陈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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