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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险业首次发布反欺诈典型案例

金融投资报 2018-09-13 17: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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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13日,在四川保监局、四川省公安厅经侦局的指导下,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以行业名义发布保险反欺诈典型案例。会上,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莺宣布了5起反欺诈典型案例和行业反欺诈工作,中国人保财险等4保险公司介绍了案例基本情况。四川保监局稽查处 副调研员刘念、四川省公安厅经侦局指导协作处副处长唐健馨、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周虎出席会议。

       "安宁"行动打击保险欺诈

       近年来,保险欺诈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其中以车险领域最为突出。 为防控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四川保险业 健康发展,在四川保监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四川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的大力支持下,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在川保险公司开展反欺诈工作。全 省保险业和公安部门在省级层面联合成立了"四川保险业反保险欺 诈中心",在各市州成立了"反保险欺诈工作站", 共同打击保险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体系日臻完善。

       2017年全行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保险欺诈线索2303条,公安机关立案或受理48件,涉案金额1857.47万元;破案件数6起,抓获16名犯罪分子,挽回损失106.79万元  ;保险业自行挽回损失4871.80万元。全省线索移送数量和立案数在全国均排名前5位,四川保险业反欺诈工作得到原保监会的认可。

       截止目前,在"安宁2018行动"中,全行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保险欺诈线索709条,公安机关立案6起,涉案金额136.34万元;全行业自行挽回损失3319.34万元。

       典型案例认清欺诈实质

       据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莺介绍,四川保险业首次发布的 5个反欺诈典型案例显示车险领域的欺诈案件呈现数量大、金额小、集团化等特点。

       "由于其金额小且经常发生,大家似乎司空见惯,不易引起重视,警惕和戒备心理有所放松。以本次发布的案例为例,有仅骗保1.1万元,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的;有伤者参与骗保,原本是车祸受害人最终也被判刑的;有酒驾调包合谋骗取保险金被判刑的;有发生事故后投保骗保的;还有以二手豪车团伙骗保的。至少前四个案件中,大家可能对罪与非罪的认识是非模糊,不易判断。我们在此发布四川保险业反欺诈典型案例,帮助大家厘清认识的模糊地带,认清保险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不仅自身抵制保险欺诈行为,发现欺诈线索可以向保险机构举报,若一经查实,保险机构将给予举报者一定奖励,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的良好氛围。"陈莺表示。 (本报记者 杨雪)


       附:保险反欺诈典型案例

       骗保1万元,坐牢1整年

       近期,辖内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查获并移交一起伪造驾驶证骗保案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通过不法手段不论方法如何,获取不当得利不论金额大小,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次查获的犯罪分子通过伪造驾驶证件骗保1.1万元,经保险公司查实、公安机关侦破、人民法院判决,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违法所得和造成被害人的损失应予以退赔。

       调查发现,2016年底,李某(四川渠县人)在重庆购买了一辆二手荣威牌小轿车,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但李某一直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为了能够驾驶车辆及车险获赔便伪造了驾驶证件,其在2017年1月至3月期间在四川境内驾驶车辆就出险5次,并通过提供伪造的驾驶证件向两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共计索赔金额1.1万元。公司通过该案中诸多疑点,发现其驾驶证为虚假证件,且通过回访定损维修厂,也并无维修记录,最后通过警保联动将不法分子送入法网。

       本是车祸伤者却反被判刑受惩处

       四川省内江市的肖某在一场车祸中受伤,某 保险公司向他赔付了23万余元。不久后,这位受害者却变成了被告。近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他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6年2月,刘某在内江市市中区将肖某撞伤,随后肖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保险公司根据肖某提供的出院病历、伤残鉴定报告及相关资料,于当年9月赔付了肖某23万余元。半年后,保险公司在对案件进行审计时,发现肖某的病历、伤残鉴定报告疑似造假,于是向 当地公安 分局报案。办案民警调查发现,肖某的伤情存在两份不同的 鉴定报告 。

       民警调查发现,肖某住院期间,一名自称律师、伤残鉴定师助理的张某曾主动找到肖某,称可以帮助他代办保险索赔,让保险公司多赔钱。二人约定,理赔成功后,张某收取总额的10%作为"代理费"。 张某 将虚假材料提交给某 司法鉴定所进行了第二次鉴定。根据这份鉴定报告,本应获得11万元赔偿的肖某最终拿到了23万余元。

       酒后调包存侥幸,作茧自缚终伏法

       2017年1 1月某保险公司联合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保险诈骗案,为公司 挽回损失48500元,两名涉案人员杨 某、 任某分别被 南充市高坪 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 年 零六个月缓刑 一 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及 有期徒刑二 年 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回顾事故经过: 2017年3 月 任某 酒后驾车撞桥墩 ,然后反弹到右边的隔离护栏上,致车辆严重受损。出事后,任某 想到自己 酒后出 了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损失,需自掏腰包 ,于是离开了事故现场 。同日晚上11点,任 某 将自己喝酒开车出了交通事故的情况告诉杨某,让杨某 冒充当晚出交通事故的 驾驶员去报交警和保险公司。 2017年5月,任某、杨某骗取保险金 合 计人民币47300元。

       保险公司接案后 随即展开 了调查。掌握 到了 任某调包的证据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接案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对案件疑点及相关证据进行逐一摸排,并于201 7年8 月正式立案,随即将涉案人员 杨某、 任 某抓捕归案,归案后 两人 对调包驾驶员骗取保险赔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涉嫌向保险公司不当获利 4万余元。

       稽查破获骗赔案,诈保骗赔分子进监狱

       2015年11月18日,被保险人李某委托张某在某保险公司为其拥有的 自卸货车投保了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 不计免赔险,却未投保车损险。当年12月21日,李某驾车发生翻车事故。为将修车成本转嫁给保险公司,李某动起了"先出险、再保险"的"歪脑筋"。他从朋友处借到一台同款自卸货车,将自己车牌"移花接木"至这台车上,再度委托张某为其办理增保车辆损失 险 的事项 。张某在明知标的车"调包"情况下,仍不加以阻拦拒绝,按照李某的要求 , 以调换后的验车照片到 保险公司办理了增保 车辆损失险事 项, 时隔两天后报案出险, 一同欺骗保险公司,骗取11万元的保险赔款。

       保险公司在对案件进行 稽查 时从照片细微之处发现差异,查出 案件存在保险欺诈行为, 遂派人赴事故地 展开调查。通过 艰苦的走访,最终查清了该案 出险后增保车辆损失险的 骗赔事实 。在 此情况下,调查人员找到当事人 晓之法律厉害,要求他主动退回赔款,争取宽大处理。但李某利令智昏,对保险公司的劝说不为所动。在沟通无效后,公司选择法律武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向当地公安经侦部门报了案。

       2017年6月,会东公安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刑拘李某,7月李某被逮捕。同案的张某于当年9月被会东公安刑拘,同月被逮捕。11月18日检察院以李某、张某二人犯保险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20日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于12月21日作出判决 , 直接造假人李某获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保险代理人张某"判三缓四",并处罚金3万元,且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保险工作的判决。被骗取的11万余元保险赔款如数返还 保险 公司。

       二手豪车骗保案,诈骗团伙遭严惩

       2016年3月2日,大英县某乡村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二手辉腾车先是撞上了石墩,然后坠入路旁的堰塘中,车上两人通过天窗逃生,但整个辉腾车则基本报废。

       事发后,保险公司先行支付了两笔共计27万余元的赔偿款。通过初步定损,保险公司需要赔付对方共计43万余元。可通过进一步的核实,王某提供的各种资料与核实资料有很大的出入,随即保险公司向大英县公安局报了警。经调查发现,该案多处与实际情况不符。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发现,该车实际驾驶员邓某是一名被保险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人员。此前,其曾在一条断头路驾驶皮卡车撞上电杆并企图骗保,但被识破。此时,办案民警几乎确定,这起交通事件,应该是一起诈骗保险金的骗保案件。

       经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王某和袁某最终承认了其伙同他人伪造事故骗保的犯罪事实。随后,该团伙其他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网。经嫌疑人交代,从2016年3月开始,该团伙在大英县境内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赔款,作案4起,涉案金额高达80余万元。

       2017年5月31日,四川省大英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刑事判决,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涉案人员邓某、蒋某、王某、袁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到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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