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 > 公告速递 > 正文

创维数字:向7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76.3万股限制性股票

金融投资报 2018-06-12 11:15:05
| |

       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杨成万)6月12日,创维数字(000810) 发布的公告称,鉴于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6月11日为授予日。同意公司向公司董事、研发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运营管理人员等7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76.3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5%,占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34%。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66元/股,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2019年,上市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与2016年的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和30%。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 50%:自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 50%。

       本次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需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川)字第059号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