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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需要跟上新时代

金融投资报 2018-03-10 14: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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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


   据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财政收支数据显示,2017年个人所得税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占当年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为8.29%。与起征点调整的2011年相比,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都有提升。


   个人所得税这几年的增加,一方面是因为居民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税基的拓宽。在很多老百姓眼中,个人所得税就是工资中要交给国家的那一部分,实际上例如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版权或知识产权收入、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股息以及获奖奖金等,所需要上缴的税均为个人所得税。


   今年距离上一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已经时隔七年,这七年来物价上涨了不少,个税对不少工薪阶层已经形成不小的压力,个税改革已是必须。但如果将个税起征点仅从3500元上调到5000元或是更高的10000元,这种简单的数字变动对人们的生活而言,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也不能称之为改革。


   个税改革需要是全方位、系统地对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修改,其中还需要各部门的支持配合,才能令改革落地。期望再次改革的个税能够做到两点,第一点是能够降低个人的个税负担,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方式;第二点是通过严格的政策防止各类偷税漏税情况,保证每个符合条件的公民都依法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上调,可以令工薪阶层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有助于拉动我国的消费,缓解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如果真正考虑到工薪阶层的生活,应该根据这类人群的最终的可支配收入收取个税,即不是以每月工薪收入计算,而是以扣除每月固定支出和可浮动支出后进行个税计算。


   简单来说,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盈利情况收取的,在企业处于亏损的会计年度,企业可以不缴。个税改革也应该如此,不宜仅考虑个人的收入,同时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的各种支出,近年来广泛讨论的房贷抵个税就是这样的形式。房贷抵个税,可以理解为 “房奴”的每月收入减去 “月供”,剩下的那一部分根据起征点和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情况计算所得税。


   房贷抵个税仅是一种借鉴之处,包括房租抵个税、车贷抵个税等,都可以考虑到个税改革之中。改革的同时,监管方式也需要同步升级,例如监控个人的银行、账户流水情况,看其是否有根据租房合同金额提供房租,防止偷税漏税现象出现。


   以这种抵扣的方式再进行个税征收,对没有住房的人而言不公平,没有房产、不用偿还房贷的他们必然会承受更多的压力。因此,个税改革不能只是单独的改革,而是需要和多种改革共同实施,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与各系统对接;只有多种税改同时实施,例如对于有房产的个人而言有必要向其征收房地产税,才能实现税收真正的调节和资源分配作用;只有与各系统对接,才能实现工作报告中“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这方面的抵扣。


   无论是否税改,都会有人想办法实现合理避税,例如有上市公司高管给自己定下1元的年薪,个人完全不用缴纳个税,所有的消费都可以通过公司走账的形式完成,税法对这种符合法规的情况也没有办法。


   社会的组织层次大多都是二八结构,即大部分的财富被少数人掌握,因此大部分的个税应该由这小部分富裕人群承担,小部分的个税由大部分低收入人群承担。个税改革更需要盯紧这类高收入人群,对其股权、股息、红利等方面进行监控,对其股权、技术转让获利情况进行监督,这些部分一旦产生收益,按照税法也需要缴交个税。


   对于全部通过公司走账的方式避税虽然合理,但这不意味着这类高管应缴的税费就消失了,只是将个税转移到企业税当中,由企业为其买单;但如果企业又偷税漏税,这就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这也说明个税在进行改革的同时,必须和其它税改结合起来,全面堵住偷税漏洞。


   个税改革的同时,我们还期望个税的使用能够公开透明,让公众能够通过公开系统查询到自己上交的个税用于到那些项目当中,让社会公众可以亲身体会到个税的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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