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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历时两年依法拆除柳岸锦城小区所有违法建设

金融投资报 2019-06-28 16: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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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投资报讯 记者 彭江 有举报就有行动,有行动就有结果……对于违法建设,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接报之日了,未拆除之前从不言放弃。6月28日,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历时近两年,温江区多个部门联动,依法将柳岸锦城小区所有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并未发现一户新增违法建设。

       2017年7月1日,温江区柳城街道杨柳西路四段600号柳岸锦城小区业主林某“自曝家丑”,通过市长公开电话进行投诉,反映柳岸锦城6栋1306号正在违章搭建的情况。接报后,柳城街道协助温江区级部门立刻开展调查,得知1203号和1303号都涉嫌违法建设,并且两家有矛盾。街道工作人员立即对两家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告知了违建的危害性,现场劝导其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两户业主拒不拆除,并以各种借口推辞。

       2018年1月16日,柳城街道接到区政府《关于强制拆除柳岸锦城违法建设的通知》(温府函〔2018〕15号)后,2018年1月24日柳城街道道同区规划局、区治违办、云溪派出所、天府街道等部门对柳岸锦城6-1303号业主和6-1203号业主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强制性拆除。拆除后,林某继续投诉,反映小区存在大量违法建设。

       抱着发现一起拆除一处的工作态度,根据投诉内容反映情况,温江区执法局和柳城街道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柳城执法分局、综管大队、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对所反映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强该小区新增巡查违法建设管控。经排查后,发现该小区有5户涉嫌在外墙巩固梁上搭建钢结构建筑物,且存在安全隐患。经过逐一入户进行现场调查后,小区1栋201李某、6栋701号郑某、1栋801号夏某、1栋702黄某和1栋701杨某共计5户业主,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搭建建(构)筑物。

       2018年10月9日,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涉嫌违法建设的5户业主下达了《建设项目执法调查通知书》。同年10月17日,温江区规划局对其建(构)筑物作出了属违法建设的认定。当日,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5户下达了《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5户业主于2018年10月24日之前自行予以拆除。

       今年2月19日,温江区人民政府对柳城街道下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违法建设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通知》(温府函〔2019〕20号)。柳城街道赓即对5户当事人下发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自拆义务。按照《成都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规定》违法建设当事人有60天行政复议期和6个月行政诉讼期。期间,执法人员多次会同柳城街道积极上门宣传政策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争自行拆除,并加强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控新增。

       在60天的行政复议期和6个月行诉讼期之间,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牵头召集相关部门拆除柳岸锦城5户违法建设专题会并实地查看,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分析研判,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风险性,制定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措施,进一步细化《关于强制拆除柳岸锦城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同时,成立拆除违法建设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前期工作组、现场封控组、宣传疏导组、现场清理组、强制拆除组、急救处置组、现场处突组、善后工作、证据摄像组),确保认真组织参加强拆;依法履行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最终有序推进拆除。

       6月25日上午9时,在温江区治违办、区住建局、区规自局、天府街办的紧密配合下,柳城街办依法对柳岸锦城5户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强制性拆除。截止目前,该小区未发现一户新增违法建设。

 

(图片由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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