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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6597件 商品质量投诉居首

金融投资报 2019-04-23 17: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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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吉雪娇)4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获悉,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97件,解决6446件,投诉解决率97.7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4.04万元。

       商品房投诉成新热点

       从统计情况来看,涉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仍占比最大,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2018年同期相比,涉及售后服务、合同、虚假宣传、价格、计量、安全、人格尊严的投诉比例有所上升;涉及质量、假冒方面的投诉有所下降。

       在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031件、服装鞋帽类投诉768件、食品类投诉600件,居商品类投诉前三位。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类投诉增幅较大,而交通工具类投诉降幅较大。

       在消费者投诉服务领域问题类别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865件、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225件、通信服务类投诉161件,其投诉量居服务类投诉类别前三。与去年同期相比,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投诉增幅较大,涉及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下降幅度较大。

       值得关注的是, 从投诉热点来看,保健品投诉、房屋建材类投诉、教育培训类服务投诉增幅明显。其中,保健品投诉方面,部分不法经营者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保健品:一是以会销、专家讲座、名医义诊、患者现身说法等方式虚假宣传,忽悠老年消费者;二是以优惠赠送、免费体验、感恩活动、庆典让利、免费抽奖、免费旅游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三是以亲情关爱上门等手段借机高价销售保健品。

       房屋及建材类投诉方面,商品房投诉成为一个新的热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

       教育培训类服务投诉方面,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缴纳一定时限的报名费后,经营场所突然关闭或经营主体变更等,导致教育培训无法进行;二是个别经营者做出虚假承诺诱导消费者,购买之后却不能兑现承诺,或者降低服务质量;三是利用不合理格式条款限制、甚至排除消费者退费权利。

       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四川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四川省消委会表示,将认真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工作,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中,针对保健品消费领域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四川省消委会将结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的“2019春雷暨保健品市场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继续加强公开披露、“诉转案”等工作力度,要求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开展老年消费讲座进社区等宣传工作,加强保健知识的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针对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存在的利用格式合同条款、虚假宣传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四川省消委会将通过依法约谈、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交违法线索、适时公开披露等手段,督促相关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商品房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针对消费者在教育培训消费方面所投诉的问题,四川省消委会将开展专题消费调查,向消费者宣传教育培训政策法规,并就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发布消费警示;加强对消费者在教育培训方面的消费指导,适时约谈违法违规经营者,参与政府监管部门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诚信经营、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让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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