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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上市公司蹭热点也应纳入监管

金融投资报 2019-03-30 10: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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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皮海洲

    银邦股份蹭科创板热点的行为,不能等闲视之,监管该出手时得出手。因为在这种蹭热点行为的背后,至少存在两大违法违规嫌疑。首先,存在发布不实信息或虚假信息嫌疑,或者说是一种误导性陈述。其次,这种蹭热点的做法不乏操纵股价的嫌疑。

    当下A股市场,最火爆的热点非科创板莫属。只要沾上科创板概念,股价就足以鸡犬升天。正因如此,总有上市公司想方设法蹭科创板热点。比如银邦股份,近日明显有蹭科创板热点之嫌。

    由于科创板热点之火热,所以一些投资者在交易所的互动平台上提出涉及到科创板问题的诸多问询这是不难理解的。对于银邦股份,就有投资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传闻贵公司投资了科创板第一批股哈尔滨新光光电,上市科创板后业绩利润暴增,公司每股收益将达10元每股!请问是否属实”?对于这个问题,银邦股份在3月20日给予了回复:“您好,公司没有投资哈尔滨新光光电,公司正在探讨参股子公司飞而康科创板上市的可能性。谢谢。”

    银邦股份的这个回复,明显就有蹭科创板热点的嫌疑。因为就对投资者的回复来说,只需要回复上半句就已经足够了,即“公司没有投资哈尔滨新光光电”。但该公司却画蛇添足地表示,“公司正在探讨参股子公司飞而康科创板上市的可能性”,这就明显是在蹭科创板的热点了。毕竟“飞而康”科创板上市八字还没一撇,只是处于“探讨可能性”阶段,完全不需要进行信息披露,但银邦股份却在给投资者的回复中画蛇添足予以公开,其用意是很明显的。正因为有了银邦股份的公开蹭热点,所以银邦股份的回复出来后,其股价出现“秒停”,很快就封上了涨停板。

    或许是意识到自己蹭热点太过于明显的缘故,3月20日晚间,银邦股份又发出《澄清公告》表示,公司持有飞而康45%股权,不是其控股股东;对于飞而康是否会于近期申报科创板,公司尚未与飞而康其他股东进行磋商,也没有具体推进计划。显然,银邦股份试图以此来掩盖蹭热点的事实。但由于有了该公司20日的蹭热点在前,所以,其《澄清公告》并不影响公司股价在21日继续涨停。

    银邦股份为什么要主动来蹭科创板的热点?这确实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背后有何深意外人不得而知。公开信息显示,不久前,该公司第三大股东曾被强制平仓,第一大股东也曾出现爆仓危机。而股价的上涨显然是有利于化解大股东的股权质押危机的。不过,该公司蹭热点到底有何深意,只有该公司自己心知肚明。

    但银邦股份这种蹭热点的行为明显有误导投资者的嫌疑。毕竟“飞而康”科创板上市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根据银邦股份20日对投资者的回复,只是一种“探讨可能性”而已。而根据公司20日晚间发布的《澄清公告》,这种“探讨可能性”甚至都不存在,因为银邦股份不是飞而康的控股股东,也未就飞而康科创板上市的事情与其他股东进行磋商,同时还没有具体推进计划。所谓的“探讨可能性”也只是一种想当然。如此的蹭热点,误导投资者的可能性极大。

    正因如此,对于银邦股份这种蹭热点的行为,作为监管部门来说,不能等闲视之,该出手时得出手。因为在这种蹭热点行为的背后,至少存在两大违法违规嫌疑。首先,从信息披露角度看,存在发布不实信息或虚假信息嫌疑,或者说是一种误导性陈述。其次,这种蹭热点的做法不乏操纵股价的嫌疑。比如,在银邦股份蹭热点之后,其股价出现了两个涨停。如果没蹭科创板的热点,就很难有这两个涨停板的出现。所以,对上市公司蹭热点的做法,监管部门必须对其“绳之以法”,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监管者的立场,绝对不能让这种蹭热点的做法蔓延。此举不仅有利于打击蹭热点所涉及到违法违规行为,而且也有利于维护正常的股票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虽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对当事人缺少震慑力,但操纵市场在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情况下的罚单最高可达300万元,更何况还将面临投资者的索赔诉讼,这些惩处累计在一起,对当事人来说,还是具有一定震慑力的。因此,面对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市场监管应及时跟上,不应留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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