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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拖延诉讼 投资者维权遇管辖乌龙

金融投资报 2019-03-14 15: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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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杨成万)近年来,虽然证券市场维权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为投资者挽回了部分损失,但维权周期长、管辖权争议大等难题仍需要进一步破解,因此,在一年一度的“3?15 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证券市场维权也备受中小投资者关注。四川省自贡市投资者杨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在2017年5月以3.6元的价格买入庞大集团(601258)股票3万股,但她万万没有想到,第二天庞大集团就因为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当日,庞大集团股票跌停,此后又跌跌不休,最低跌至1.13元。她想维权,但听说有些投资者已经起诉半年多了,没有任何结果,所以一直犹豫不定。

       为此,记者采访了代理庞大集团投资者维权的证券律师杨泉军。他说,一些违法的上市公司担心快速赔偿会引来更多的投资者索赔,所以惯用的套路是以“协商和解”“管辖权异议”等为借口,故意拖延,占用诉讼时效期,企图使更多的投资者放弃维权。从庞大集团的实际情况看,由他代理的第一批投资者已向石家庄中院提起维权诉讼,法院立案之后先是委托当地的证券业协会进行调解,后因庞大集团没有和解意向而使调解失败,3个月后案件返回石家庄中院,但近期又被移送到了庞大集团注册地的唐山市中院。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证券维权案件应当由上市公司所在地的省会城市中院或者上市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中院专属管辖,因此庞大集团投资者维权案只能由石家庄中院或者北京市三中院专属管辖审理。建议在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2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5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庞大集团股票的投资者,应该尽早通过微信gumin148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法院起诉。

       杨泉军律师特别提醒需要维权投资者,当案件管辖权确定后,还需要经历送达、开庭、判决等程序,从而将占用部分诉讼时效期,那些等待观望的投资者,很可能因诉讼时效到期而失去维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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