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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升达: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行划转1.5亿占35%

金融投资报 2019-02-13 16: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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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彦韬

       本来经营已经困难重重,ST升达(002259)又遇上了突如其来的资金链困境。2月12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于近期通过银行电话通知及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划转人民币2656.25万元和12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被划转金额合计为14656.2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18年9月,公司流动资产栏目中,货币资金仅剩4.31亿元,此次1.5亿元的强行划转,将用去其34.8%的货币资金,意味着公司在重重危机下,可用于周转的货币资金将仅剩2.8亿元。

       就两笔被强行划转的原因,公司方面表示,其一是公司原向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元,后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升达集团”)整体受让公司林业资产,借款转由升达集团承担。

       2018年5月31日借款到期后,由于未能按时偿还,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起诉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位于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账户的募集资金2656.25万元,并起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1月24日从公司账户将冻结金额2656.25万元划走。根据公司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法院的判决,公司还应支付对方约300万元(具体金额待对方确认)。

       其二是公司接到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工作人员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在该行购买的一年期理财产品22000万元中的12000万元理财份额于2019年2月3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扣划。扣划原因在于2017年12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与杨陈个人签订借款合同人民币20000万元(实借14000万元),公司与杨陈签订《连带保证承诺函》,约定公司对升达集团与杨陈签订《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后升达集团陆续归还3000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余11000万元本金一直未归还,杨陈遂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保全冻结了公司于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法院通过广发银行总行理财资金池直接扣划归属于公司的理财产品资金12000万元。

       公司表示,该金额已列入公司对升达集团的违规担保金额中。

       1月30日,公司公布了关于2018年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将此前预计的亏损7500万元至亏损6000万元更正为预计亏损1.9亿元至亏损1.5亿元。公司表示,业绩预告修正主要是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受原材料供给影响造成产销量下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将对商誉及其他会计科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公司将计提相关预计负债,公司本年度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截至2月13日收盘,ST升达股价于2019年内累计下跌6.99%,从2015年中至今约3年半时间,公司近百亿市值只剩下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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