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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定增有效期拟延至2020年1月31日

金融投资报 2019-01-21 10: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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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杨成万)近日,宜宾纸业(600793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上述有效期将于2019年2月4日届满。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9年2月4日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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