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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万东医疗实控人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金融投资报 2018-12-18 09: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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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璐璇)记者从上交所获悉,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东医疗”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光明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并被公开认定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5号)中查明的事实,2015年7月2日至2016年1月19日期间,吴光明通过控制他人证券账户多次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65,015股,买入金额合计155,845,082.25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399,397股,卖出金额合计39,933,121.43元。其中,2015年7月2日、7月28日、8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2,192,215股,成交金额87,906,892.98元;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22日,卖出公司股票1,345,897股,成交金额38,048,836.43元;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13日,买入公司股票1,872,800股,成交金额67,938,189.27元;2016年1月18日、1月19日,卖出公司股票53,500股,成交金额1,884,285元。

       综上,吴光明作为万东医疗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在任职期间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1,399,397股,构成短线交易,且数额巨大。

       上交所表示,吴光明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的忠实和诚信义务,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第3.1.4 条、第3.1.7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1.4条、第4.1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光明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其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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