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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掌握“六要”理性消费

金融投资报 2018-11-06 15: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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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吉雪娇)2018,“双十一”电商大促迎来十周年。对于消费者而言,一方面是各类琳琅满目的促销活动,令购物氛围持续升温,另一方面,却是网购虚假宣传、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问题的屡屡出现。

       对此,11月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同发布《2018年“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应科学选择,理性消费。


       谨防网络购物风险

       由于网络购物存在于虚拟的消费环境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商品服务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商品信息了解相对较为单一,在此情况下,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指出,网络购物存有五大风险。

       其一是网络宣传与实物不符。由于网络平台销售商品主要通过图片及视频直观展示商品信息,一些网店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对商品照片和视频进行加工,或在拍摄时主要展示商品较为完美的一面,致使商品信息失真。

       其二是七日无理由退货受限。新修订的《消法》赋予消费者对网购商品(性质特殊的4类商品除外)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权,而一些网店经营者不区分所售商品性质,单方面声明所售商品不接受七日无理由退货,使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形同虚设。

       其三是商品提价打折有水分。一些网店经营者为了在购物节和大型活动中吸引消费者,通过虚假提高商品原售价,再以打折为噱头搞促销。

       其四是网店刷单炒信作假。信用等级、客户评价是消费者选择一个网店的重要参考信息,一些网店为了追求信用等级及好评,通过刷单炒信等虚假交易方式获取不实评价。

       其五是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售后服务难是部分网购消费者的直观感受,相对于实体店消费,网购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相距较远,获得售后服务有一定困难。一些经营者宣称的全国联保,却因网点布局少无法就近或上门售后,一些经营者要求消费者通过快递方式寄送商品进行售后处理。


       掌握理性消费攻略

       面对以上风险,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提醒,消费者应掌握以下“六要”,理性消费。

       一“要”理性选择,根据自身需要购买。网购方式方便、快捷,消费者只需点击页面,敲打键盘,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轻松购物,导致部分消费者因一时冲动缺乏理性,盲目购买,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商品时自觉增强目的性,选择自身需要和适用的商品。

       二“要”多比较,多留意备购商品信息。为防止掉入网店虚假促销的陷阱,消费者对自身选购的商品可通过多家电商平台、不同网店进行比较,既要全面了解商品信息,也要做到货比三家,价比三家。

       三“要”选择讲诚信、信誉高的商家,谨防受骗。消费者尽量选择大型、规范的网购平台和信誉度高的网店,采用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特别要对以短信、链接、支付宝、微信等脱离平台方式私下付款方式保持警惕,要与平台方多渠道进行核实,防止信息泄漏和电信诈骗。

       四“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以利维权。消费者应跟商家多沟通,详细了解商品情况、付款方式、售后服务、保修范围、期限等,并注意保存相关沟通记录。在点击购物时,注意保存相关网页和付款凭证,索要发票,保留相关凭据,以利事后维权。

       五“要”先验货再签收。网购商品涉及到网店、快递等多个环节,且运输时间较长,各环节都有可能损坏商品,特别是购买贵重或易碎物品的消费者要注意在签收前开箱验货,确保与自己所购商品一致并完好无损后再签收。

       六“要”依法主动维权。网络消费者可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举报和揭露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消费问题,可及时联系卖家处理,如未能解决,可向网购平台投诉;如未能处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会举报或投诉;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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