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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升达:起诉自贡市华燃天然气公司

金融投资报 2018-10-10 16: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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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黄彦韬)ST升达(002259)10月10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法务移交的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对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已获受理。

       公告表示,公司与自贡市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签订《框架协议》,公司拟向被告所属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公司按照约定于2016年4月20日、4月26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约定的定金人民币800万元支付至被告指定账户。同时,《框架协议》约定该定金按照正式投资协议之约定转化为增资款项。

       后经协商原告与被告签订《协议书》同意解除《框架协议》。被告承诺于2017年1月27日前、2017年4月20日前、2017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分别返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400万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仅返还人民币100万元,尚未返还人民币700万元,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定金合计人民币7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暂计人民币457833.33元,同时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

       与此同时,公司表示鉴于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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