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杨成万)近日,振芯科技 (300101)发布公告称, 2018年9月1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腾电子”)通知,国腾电子于近日收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认为原告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作为合计持有被告国腾电子公司49%股份的股东,提出解散被告国腾电子公司的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应予准许。故判决如下:解散被告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诉讼判决国腾电子解散,存在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发生变更的可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判决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