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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电子IPO:应收账款大幅递增 资金拆借很随意

金融投资报 2018-04-23 18: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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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报记者 苏启桃

       4月24日,对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邦电子”)而言是个重要日子,公司排队近两年,终于走到上会节点。

       但是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这家主营电子薄膜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且自称国内竞争对手较少的公司问题不少,除了广受诟病的应收账款逐年大幅递增、关联拆借太随意之外,公司还存在历史股权转让定价悬殊、产能利用率长期保持60%左右还拟募资大幅扩产等问题,上会结果或不太乐观。


应收账款逐年大幅递增

       招股书显示,方邦电子主营的电子薄膜材料产品应用广泛,是诸多电子产品的核心材料,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加之在全球范围内,只有拓自达、方邦电子、东洋科美等少数厂家可以生产技术性能稳定的高端电子屏蔽膜,公司的竞争压力相对较小,于是公司近几年业绩还算漂亮。

       2014-2016年、2017年1-6月,方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1亿元、1.29亿元、1.90亿元和9841.86万元,对应的各期净利润分别为3240.66万元、4279.22万元、8356.29万元、3876.66万元。

       但是,与净利润并不匹配的是,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长期低于净利润。2014-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仅2436.08万元、1092.66万元、4448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75.17%、 25.53%、53.23%。

       对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长期低于净利润,公司给出的解释是“系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招股书披露,2014-2016年、2017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4579.18万元、 8193.60万元、9373.08万元和10065.31万元,随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逐年上升。且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34%、 63.35%、49.26%和 102.27%,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即便是与同行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也远低于同行,以2016年为例,沪电股份、兴森科技、超华科技、超声电子、天津普林、方正科技、依顿电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4、3.84、1.95、3.34、3.60、3.89、3.02,平均值为3.47,而方邦电子仅有2.04。


关联拆借很随意

       方邦电子发展迅速,其对实际控制人也很大方,报告期内多次拆借资金给实际控制人买房、买车、装修房子乃至投资周转,且均是无息拆借。

       招股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苏陟、李冬梅、胡云连,前两者为夫妻关系。而根据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2014年,方邦电子拆出74.27万元给苏陟使用两个月,用于房屋装修;2015年,方邦电子拆出100万元给李冬梅使用两个月,用于购车,另外拆出214.98万元给苏陟使用2-5.5个月,部分用于力邦电子出资及筹办,部分用于投资周转款。

       需要注意的是,方邦电子完成股份制改革的时间是2015年12月,但是这之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内控并未执行,依然借款给实际控制人。2016年,方邦电子分别拆出20万元、60万元给苏陟、李冬梅使用6.5个月用于购房。另外,方邦电子拆出65万元给首席技术官高强购房,使用2-7个月。

       此外,金融投资报记者梳理招股书发现,方邦电子对自己的员工也很好。在阐释重组部分,公司提到,“2013 年初至巨恒电子设立的期间,惟实电子员工张现泽、发行人员工刘银全面负责东莞麻涌表面处理车间的经营管理。张现泽、刘银以个人经营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在此期间因未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东莞市工商局以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为由对张现泽处以罚款 18 万元,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以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为由对刘银处以罚款 8 万元。为规范未取得营业执照情形,发行人于 2014 年 6 月设立巨恒电子,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实收资本 0 元,方邦有限持有其 100%股权。并于 2014 年 9 月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张现泽。”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帮助员工规范经营转让给张现泽的巨恒电子却在2016年3月被注销了。


历史股权转让及增资定价悬殊

       作为一家成立仅8年的企业,方邦电子历史股权转让和增资历史并不冗繁,但就在简单的两次股权转让和增资事宜上,定价悬殊问题暴露出来。

       公司的前身方邦有限在2010年成立,2011年10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具体包括胡云连将原占公司注册资本 11%的股权(出资额 110 万元)作价 110 万元转让给易红琼,转让价格为 1元/股;苏陟将原占公司注册资本 5%的股权(出资额 50 万元)转让给李冬梅,转让价格为 1 元/股;张洪华将原占公司注册资本 5%的股权(出资额50 万元,实际出资 0 元)作价 5000 元转让给刘军;张洪华将原占公司注册资本5%的股权(出资额 50 万元,实际出资 0 元)作价5000 元转让给易红琼;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500 万元(由力加电子、胡云连、易红琼、叶勇、李冬梅、刘军、夏登峰认缴),及第二期出资实收资本 100 万元。此次增资价格为 1 元/股。

       到了2014年9月,公司第二次增资,具体为:2014 年 9 月,公司注册资本由 2500 万元增加至 3,194.6024 万元,本次增资由新股东美智电子和松禾创投认缴,美智电子以现金出资 624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83.3523 万元,溢价 240.6477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 1.63元/股;松禾创投以现金出资 3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11.2501 万元,溢价2,688.7499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 9.64 元/股。

       公司称,美智电子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苏陟、李冬梅控制的企业,于是增资价格很低,而松禾创投明显是财务投资者,增资价格很高,这是否符合商业逻辑性?而第一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时,仅有苏陟和李冬梅为夫妻之间转让,其余转让及增资主体之间并无特殊关联,定价却全部为1元/股,又是如何定价?

       上述诸多疑问,金融投资报记者整理发至公司,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未获回复,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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