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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踏等品牌紧急“切割”!各大律师解析“张继科事件”的关键证据

金融投资报 2023-04-04 09: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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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报记者 贺梦璐

近日,有关张继科因借钱欠债及传播女演员隐私视频的传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今日,又有#张继科代理律师回应##张继科没有正式宣布退役#等话题相继登上热搜。

金融投资报记者观察到,尽管事情尚未有定论,但随着事件发酵,目前已有包括安踏、舒肤佳等其曾代言的品牌,纷纷火速“撇清”关系。另外,多位律师均向记者表示,若该事件情况属实,那么这不仅仅只是娱乐事件,将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

安踏等品牌火速“撇清”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里约奥运会后,张继科靠“综艺出圈”成为头部网红,其商业价值在体育领域内不可小觑。

随着媒体人李微敖与张继科之间的“战火升级”,4月3日午间,话题“安踏删除张继科宣传物料”登上微博热搜首位。此外,张继科代言品牌一汽丰田、舒肤佳、喜临门、李宁、妮维雅、润百颜、相宜本草等在内的官方平台,已检索不到任何跟张继科有关的动态内容,并公开回应相关事宜。

金融投资报记者在安踏官方旗舰店了解到,其客服公开表示:“目前,我们已与张继科先生终止所有合作。”

记者与安踏旗舰店客服的聊天截图

据了解,体育品牌安踏和张继科保持了约10年的长期合作关系。安踏在近期财报中公开还表示,与张继科等运动员的合作用于推广品牌的专业形象。财报显示,2022年度安踏广告及宣传开支占总收益的10.3%,约为55亿元。

此外,舒肤佳官方旗舰店客服提供的信息亦显示,品牌明星合作伙伴名单中已无张继科。其客服对此表示:“舒肤佳目前合作的明星伙伴是舒肤佳品牌全线代言人龚俊、舒肤佳品牌代言人高圆圆和舒肤佳健康醒肤官苏醒。”

有专家表示,如果运动员出现‘塌房’现象,正面形象和影响力受损严重,将造成巨大的商业价值影响,很可能出现大量代言流失,甚至面临高额赔偿。

投资版图曝光

根据《体坛周报》公布的2016年中国体坛财富榜,张继科曾以6000万元收入排名第二,仅次于孙杨,高于宁泽涛、易建联、林丹等。

实际上,张继科的投资之路不如说网红流量变现之路。靠着综艺翻红,手握横跨多领域的品牌代言,这或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

综艺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张继科近年来参加了《跨界歌王》、《天天向上》、《我们来了》、《挑战不可能》、《吐槽大会》、《我们恋爱吧》、《奔跑吧兄弟》、《极速前进》等20多档综艺类节目。

代言方面,张继科曾先后与李宁、Butterfly、燕京啤酒、东风悦达起亚、舒肤佳、妮维雅、诺特兰德、慕思寝具、安踏、FITURE、喜临门等近20家品牌进行商务合作,成为其品牌代言人或品牌大使。

企查查显示,张继科名下关联公司仅有一家,为北京飞獒天下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经营范围极为广泛,包括食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演出经纪、电影发行、文艺表演等。

来源:企查查

另外,张继科还曾涉茶饮品牌的加盟纠纷。

据相关报道,多位加盟商称,“猴子的救兵”这一茶饮品牌存在虚假宣传、未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等,使得其损失百万元。且表示,在招商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称公司是张继科的亲戚代持股权。

企查查显示,加盟商曝出的奶茶品牌隶属于猴子的救兵(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赵子昆已七次被限制高消费,2021年5月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记者搜索发现,目前该公司并未查询到张继科持股的情况,但“猴子的救兵”官微曾宣称,公司为张继科联合创始的品牌。

法律角度解析关键证据

“总的看来,这一事件发展至今,早不是娱乐八卦事件,而是严肃的社会事件、法律事件,事关法治与公正。”有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对此,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多位律师、学者,均指出因该事件具体细节现在无从得知,因此无法准确定性事件中当事人的行为,但可以就这类事件涉及到法律问题予以明晰。

焦点一: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事件中各当事人的行为?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认为,如整个事件属实,在民事上侵犯隐私权,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被追究刑责。

天达共和(成都)律师事务所张雅妮律师则从女性和民事角度来解析,她认为若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其个人私密影像资料提供给他人作为抵押,可能涉及侵害对方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回到“张继科事件”,若爆料属实,可能涉及了哪些法律问题?

“目前尚不能认定其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因为他提供的系他人的影像资料。但是,如果他同时提供了他人的其他信息,例如私人电话,住址等,为他人敲诈提供了辅助信息,即便他不清楚别人会用于敲诈,则可能因为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天达共和(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荻律师对记者说道。

焦点二:传播隐私视频且当做抵押物是否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宋一欣律师认为,上述司法解释中指出,不能将隐私视频作为抵押物,无论当事人同意与否。

“这意味着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私密部位违反了民事法律构成侵权,受害人可以据此起诉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北京国度(成都)律师事事务所律师黄梓耕认为,根据具体情节还可能构成侮辱或是强制猥亵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处罚,如果因此造成严重伤害,情节严重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根据案件事实还可能构成侮辱罪,强制猥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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