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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奥通航诉深交所案首次开庭审理

金融投资报 2022-08-07 16: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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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记者 杨成万

德奥通航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就德奥通航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一案首次开庭审理。德奥通航相关负责人和代理律师参加了此次庭审,德奥通航未披露庭审的具体情况,但表示将积极依法维权。

记者采访获悉,2022年4月22日,深交所以德奥通航无保荐机构为由对其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德奥通航于2022年6月17日被深交所摘牌。对此,德奥通航在被摘牌前公告称,为维护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深交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判令深交所停止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自律监管决定的流程。

据了解,德奥通航自2019年5月15日暂停上市以来,至2022年4月22日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历时近3年,由于超长时间的停牌而被冠以“A股停牌钉子户”。

在此期间,德奥通航通过债务重组、司法重整等多种途径,已成功化解前期投资失败所致的债务危机,有效地摆脱了企业经营困境,为争取恢复上市做出了巨大努力。同时,德奥通航在36天内完成破产重整,更是名列广东法院十大成功重整案例首位。德奥通航此次起诉深交所,亦被外界理解为争取恢复上市而抢抓的最后一根“稻草”。

除此之外,德奥通航另两起司法诉讼亦在同步进行中:一是广东农商行25亿违规担保案,此案件二审已由广东高院于7月开庭审理。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此前多起同类型改判案例来看,德奥通航胜诉概率较大;二是德奥通航诉联储证券案已定于8月8日在上海首次开庭。联储证券于德奥通航恢复上市中途单方面宣布中止保荐服务,而深交所以此为由终止奥通航上市。

2022年4月29日,沪深京三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中登公司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办券商在办理退市公司股票挂牌过程中,如退市公司对交易所退市决定提起复核等法律救济的,主办券商应暂停其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登记及挂牌工作,并根据复核等法律救济的结果决定是否恢复其股票的登记及挂牌工作。

有法律人士表示,根据《实施办法》,德奥通航诉深交所亦是法律救济的重要手段,在此案未有结果前,应暂停其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登记及挂牌工作。德奥通航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协助主办券商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推进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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