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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力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给予100万上市补贴

金融投资报 2021-11-08 15: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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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记者 杨成万

四川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四川省高新园区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国家高新区10个,省级高新区25个,打造营业收入超万亿元高新区1个、超千亿元高新区15个以上,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16%、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达65%、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省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达51%,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达15%以上,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瞪羚企业数达300家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了三大计划:第一大计划是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持续优化认定服务,把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作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

据省科技厅统计,2020年末,四川有高新技术企业8100多家。全省共投入研发(R&D)经费1055.3亿元,比上年增加184.3亿元,增长21.2%,增速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总量排全国第7位;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2.17%,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投入强度排全国第12位。按研发(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55.6万元,比上年增加4.6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万元。

第二大计划是中小企业壮大计划。《实施意见》提出,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高新区创新创业,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投融资、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的服务。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将培育孵化情况纳入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目前成都高新区已出台政策,对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最高将给予30万元的资助。

第三大计划是高成长性企业培育计划。鼓励高新区吸引外地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型企业落户或设立分中心。加快高新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和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等支持政策,推动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

目前四川省已经公布了两批瞪羚企业名单,共有100家企业入选,到2022年,全省瞪羚企业数量将力争达到300家以上。

职务发明人可按“七”分利

《实施意见》支持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鼓励高新区自主制定人才政策,为高端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在高新区企业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行政部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批准,申请工作许可的年龄可放宽至65岁。高新区企业邀请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办多年多次的相应签证;在高新区内企业工作的外国人才,可按规定申办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对此,曾经长期担任成都高新千分之策划局局长、而今是西财智库CEO、首席研究员的汤继强表示,从全球来看,无论是美国硅谷、以色列特拉维夫或是德国慕尼黑,高新技术园区都是创新最集中的区域,并且引领了创新的发展,而这一切又都来源于创新人才支撑,这就是高新技术园区与一般性的产业园区的最大区别。

对于《实施意见》要求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问题,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率先在全国进行了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截至目前,这项改革已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400余项,催生60余家企业,带动社会投资近30亿元。

西南交通大学第一个“吃螃蟹”。《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校与职务发明人可以按照“三七开”的比例共同申请专利,也可以按同样的比例分割学校持有的职务发明专利。一年多时间,该校就有超过160项职务发明专利完成分割确权,16家高科技创业公司成立,带动社会投资11亿元。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将该项改革经验提炼为“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进行推广。

天府科创贷”最高贴息50万

《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投贷联动模式,积极探索开展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推动供应链金融、天府科创贷等融资模式提质扩面,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高新区内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上市融资。

据介绍,“天府科创贷”是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委托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股权和信用获得银行贷款,配套贷款成本补贴。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在川分支机构开展了上述业务。

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担保贷款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的担保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保险贷款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的保险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对信用贷款的信用评级费用,给予其实际发生额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而进行的评估费用,给予其实际发生额的50%、单笔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在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方面也有配套政策。前不久发布的四川省财金互动政策规定,在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对新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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