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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为10375名残疾人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金融投资报 2019-03-11 18: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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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摔伤后,不仅有医保报销,还有区残联给我买的意外伤害险,又报了2000多元,这双保险为家里一下子减轻了很多经济负担。”当家住成华区龙潭街道平丰社区残疾人兰阿姨领到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款时,心情格外激动。记者今(11)日从成华区获悉,这是该区为进一步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出台了《成华区购买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为全区持二代残疾人证的10375名残疾人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效以来,成功理赔的第一单。

 

       意外摔伤住院,“双保险免除后顾之忧

       今年53岁的兰阿姨,1981年在砖厂打工时因意外造成了右手臂截肢,后经鉴定为肢体残疾3级。今年1月8日,兰阿姨在家晾衣服时不慎摔倒,导致枕部头皮血肿、左键软组织挫伤需入院接受治疗。10天的住院治疗共花费3245.84元,社保报销了1850.1元,仍有1300多元需自费。

       “我们老两口一直没有固定工作,虽然只是1000多元,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兰阿姨老伴林大爷说,正当他们为此烦心时,正好社区工作人员来宣传发放《成都市成华区购买残疾人意外人身伤亡保险理赔指南》。林大爷突然想起,之前区残联为兰阿姨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了解到兰阿姨的情况后,社区立即与街道残联和区残联一道联系了保险公司,并帮忙办理了理赔。根据赔付标准,兰阿姨最终可以获得2123.59元保险赔偿。

       “真的很感谢区残联,为每一位残疾人都考虑得那么周道,发生意外后不到半个月理赔就办好了,我自己一分钱都不用出。”兰阿姨手握理赔款非常激动。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降低残疾人因意外伤害对家庭造成的各种负担,去年6月,成华区在成都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了《成华区购买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兰阿姨就是第一位受益者。

 

       本人不支付费用,最高可获赔27.7万元

       作为量身定制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它一定有其特殊性。成华区残联理事长韦华介绍,该保险首先做到了“全覆盖”。该保险每年购买一次,保期一年,只要在购买日前持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华区户籍居民,即可享受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该保险,不需要残疾人本人支付费用。只需要填写该保险参保“知情同意书”,即可立即参保。

       量身定制的保险为团体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政府每年总共支付46万余元,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如遇意外烧伤、残疾、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等,将获得相应保险金,最高可获赔27.7万元。当被保险人因为意外死亡时,将由其法律规定对象,如配偶、子女、父母等获赔。除此之外,在办理程序上,也做到了精简快速,最短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

       “该办法实施以来,我区已为全区10375名持证残疾人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全覆盖。”韦华告诉记者,近年来,成华区残联坚持兜牢残疾人社会保障网,不断深入实施惠残助残民生工程。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低门槛、广覆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将重点资助重度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资助残疾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大力推进残疾人托养救助制度建设,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持续深化“量服”“四个精准”,继续将服务精准做到每家每户,切实为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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