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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兴玉“内忧外患” 投资风险骤然加大

金融投资报 2021-05-07 18: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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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记者 杨成万

由于公司新老高管团队无法顺利完成交接,使2020年年度报告不能按期披露,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强制停牌;公司新老高管团队就印章、财务资料及公司证照交接问题而“对簿公堂”;因存在高空倾倒方式向排土场排土、破坏山体植被等问题被当地政府查处,整改。新三板川企正兴玉(831188)遭遇“流年不顺”,投资风险骤然加大。

自5月6日起被强制停牌

正兴玉因为不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而使其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强制停牌。这只是结果。而为何不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则是原因,并且记者从公司近期发布的一系列公告中了解到,目前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与第二届管理团队在经营场所、印章、财务资料及公司证照方面的交接上出现了障碍。

据悉,公司曾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间,完成了第三届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团队的选举和聘任,但由于公司第二届管理团队继续占据公司的经营场所、印章、财务资料及公司证照等经营必备的资源,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多次向第二届管理团队提出协助配合共同完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之请求,但公司第二届管理团队均不予理会且至今拒绝提供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所需的资料,导致公司董事会无法编制年度报告。

同时,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经完成了公司现场审计工作,但经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沟通,其至今均未向第三届管理团队提供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等年报编制资料,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

“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将继续尝试与第二届管理团队、亚太会计师联系和沟通,催促其提供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并配合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争取取得年报编制的相关资料,并尽快完成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尽早恢复股票交易。公司方面表示。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在2021年6月30日前仍然无法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同时,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老高管团队“对簿公堂”

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为了从第二届管理团队手中获得经营场所、印章、财务资料及公司证照,作为原告方的公司,向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状显示:请求判令被告罗福群立即向原告返还正兴玉所有的法定证照及印章,即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请求判令被告肖勤勇、闵传实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所列公司印章承担共同返还义务;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和保全保险费。

2021年1月12日,武侯区法院受理了公司向被告提起证照返还诉讼,原定于2021年3月23日开庭审理。但被告于2021年3月1日向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本案应由四川省宝兴县法院管辖。对此,公司于3月16日向武侯区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3月18日,武侯区法院裁定准予公司撤诉。

公司撤诉后随即向四川省宝兴县法院对被告提起证照返还诉讼。2021年4月1日,宝兴县法院受理了公司向被告提起证照返还诉讼。2021年4月5日,宝兴县法院出具《传票》,该案将于2021年5月11日开庭。

不过,2021年4月7日,被告向宝兴县法院递交中止审理申请书。4月9日,宝兴县法院作出判决称: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涉及的公司证照返还与罗福群、公司签订的《关于绿色矿山基础建设及公司利润和生产经营权授权经营合同》有关联,该合同纠纷一案已被雅安市中级法院立案受理,现尚未审结。而本案以该合同纠纷一案的审判结果作为依据进行审理,符合法律规定中止诉讼的情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五十百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高空倾倒式排土被查处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四川省宝兴县委、县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宝兴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查矿山问题自查整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展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矿山问题自查整改行动,包括公司在内的38家矿山企业涉及整改。

据悉,公司存在采取高空倾倒方式向排土场排土、破坏山体植被等问题。宝兴县政府将依法对公司矿山倾倒渣土进行查处,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排土方式规范正兴大理石矿排土,落实植被修复。

宝兴县政府已经确定了确定了整改时间表:2021年4月底前,完成对公司矿山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排土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2021年6月底前,督促指导公司矿山完成植被恢复方案的制定,按方案逐步实施。督促指导公司矿山完成水土保持专项整改方案的制定并报备,建立有效督导机制,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并长期坚持。

公司称,矿山每年的开采周期为3月至11月份,但公司自2021年春季开工开始,停止矿山正常开采活动,全面转入矿山整改与治理,此次整改将对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暂无法判断矿山恢复开采时间以及依法查处对公司所产生的后续影响。

此事还引起了全国股转公司的关注。对此,公司回复称,目前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了对《“水保”“环评”二合一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的编制;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夹金山林业局接受公司委托,目前正在编制《宝兴县采矿废弃地生态修复技术指南》,预计在3个月内完成。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但由于目前尚处于方案编制阶段,因此无法准确量化分析整改所涉及矿山占公司生产经营的比例、预计整改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等。

公司同时表示,公司大理石矿开采的有效期为,2016年6月1日-2026年6月1日。由于该矿区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和“大熊猫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地。截至目前,同一区域内已到期矿权均无法延续,公司采矿权到期后是否可以延续,目前尚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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