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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挂牌精选层  先要回答21个问题 

金融投资报 2020-11-20 1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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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记者 杨成万

长虹能源(836239)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发来的关于公司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涉及业务能否保持稳定持续增长,与控股股东长虹集团之间的关系,商标及厂房来自于关联方对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应收账款快速增长及坏账计提充分性,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等21个问题,要求公司作答。

主营业务能否持续稳定增长

根据公开说明书,国内中低端锌锰电池企业为了生存,必然加剧价格竞争。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回答以下问题。

其一,公司是否具备行业领先优势。要求补充披露公司碱电池的产销规模、市场份额,以及与其主要竞争对手,如野马电池、亚锦科技、恒威电池、力王股份等的比较情况。同时披露公司锂电池的出货量、主要客户,以及与其主要竞争对手,如亿纬锂能、天鹏电源、力神电池、比克电池等的比较情况。

其二,影响公司碱电池业务增长的风险因素。要求公司说明碱电池与二次电池、其他一次电池的性能与成本差异、应用领域的差异和重合情况,说明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公司是否存在碱电池在部分应用领域中被其他类型电池替代的风险,是否对公司业务增长有不利影响。

其三,公司锂电池业务客户是否稳定、是否具备增长空间。根据公司申报文件及公开资料,2018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锂电池装机份额中,三星SDI、LG、村田、天鹏等7家企业占据了88.66%份额,2019年以来天鹏能源等企业加大电动工具领域锂电池业务发展,持续开拓新客户;发行人2020年进入宝时得、德国LIDI、美的等大客户的供应链。

此外,根据公开资料,公司锂电主要竞争对手如海四达、力神电池等均在工信部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具备申报条件,未在名单内是否影响公司的市场定位和客户认可、对公司参与市场竞争扩大市场规模的影响。

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下游需求增长情况、细分行业集中度及发展趋势、公司与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的比较情况,说明公司在开拓电动工具知名客户等新客户方面的竞争优劣势、是否存在障碍,锂电池业务是否受到细分行业内优质企业竞争激烈的影响、增长空间是否存在较大限制。

是否涉嫌疑“利益输送”控股股东

根据申报文件,2019年12月27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其母公司长虹集团,发行人控股股东变更。对此,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有关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长虹财务公司的存款来源及使用方向,报告期内经营及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是否存在将公司资金自动划入长虹财务公司的要求和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存放在长虹财务公司的存款存在哪些限制。

问询函同时要求披露公司和长虹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相关约定的具体内容和条款,报告期各月,公司存贷款余额的峰值和平均值,存贷款利率的约定和执行情况,各月的利息收入和支出情况,结算及中间业务等金融服务执行情况,相关执行是否与约定情况一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及子公司向长虹财务公司和其他主体借款的利率、担保的比较情况,存贷款利率定价的合理性、公允性及相关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风险,是否增加了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风险,是否存在因长虹财务公司相关业务导致资金占用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独立性是否构成了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公司与长虹集团的资产、人员、机构是否分开问题,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使用四川长虹许可使用及转让的商标的具体情况;四川长虹无偿授权发行人使用“长虹”商标、免费转让5项商标履行的程序及其合规性,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持续使用的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到期无法续期或者终止许可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此外,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的合规性,2020年自行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兼职的情况;前述事项对发行人人员独立性的影响。

募投项目是否必要与可行

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主要为年产15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

对此,问询函公司补充披露项目进展情况,设备投资计划情况、项目实施规划情况。说明公司目前碱电池生产线的主要来源,海霸公司停止向中国出口其技术最先进的电池高速生产线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同行业竞争对手拥有或拟投建600或650只/min及以上产能生产线的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建成前后与野马电池等竞争对手生产能力的比较优劣势、募投项目是否有利于扩大产能优势或减少差距。

针对锂电池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募投生产线与江苏天鹏电源、江苏海四达电源等竞争对手现有和拟投建生产线的比较情况。目前是否已具有锂电池PACK生产的相关资质、研发项目、技术、人员、设备及工艺储备,结合前述情况具体说明公司拓展锂电池PACK生产是否具有可行性。

此外,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发行人具备锂电池PACK生产能力后,向BMS的研发、设计与制造领域进行延展并拓展电动交通工具等应用领域面临的主要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公司本次发行底价18元;现有稳价承诺包括精选层挂牌后6个月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延长锁定期,以及三年内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公司回购等稳价预案;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

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结合公司审议公开发行方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情况,说明发行底价的确定依据、合理性,与停牌前交易价格的关系;现有股价稳定方案的可行性,能否有效发挥价格稳定作用;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主要原因。

此外,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同行业公司市场表现、公司投资价值情况,综合分析说明现有发行底价、稳价措施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等事项对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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