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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家新三板企业未披露年报遭摘牌 专家呼吁分类处理约束“恶意摘牌”

证券日报 2020-09-04 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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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故意拖延披露、未披露年报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强制摘牌毫不手软。日前,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8月31日,有59家公司自规定期限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终止挂牌。

“这不仅有利于净化新三板市场环境,塑造理性投资的理念,凸显新三板市场投资价值,吸引长期资金入市,也有利于增强市场各主体活力,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最终将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助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常春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银河证券做市业务总部负责人杨筱燕博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未能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在内部控制、生产经营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全国股转公司对此类公司依法进行强制摘牌处理,有利于净化新三板市场环境,提升挂牌公司整体质量,维持市场稳定,实现优胜劣汰避免风险积累。

据了解,全国股转公司于今年1月份发布《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挂牌公司已在2020年4月30日前发布年度报告延期披露临时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及主办券商专项意见的,其2019年年度报告可延期披露,但原则上不晚于6月30日。不过截至8月底,仍有59家公司未披露2019年年报。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5.1条第(三)项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上述公司股票挂牌。对于其中涉嫌存在违规及其他待核实事项的公司,股转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启动终止挂牌程序;对于除上述情形外的挂牌公司,股转公司将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终止其股票挂牌。

谈及企业年报披露不及时的原因,常春林认为,一是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审计费用、督导费用等中介机构费用;二是部分企业或因股东之间存在争议,通过故意不编制不披露达到“恶意摘牌”的目的;三是部分企业已经身陷诉讼、被执行等重大风险,没有中介机构愿意提供服务。

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三板进入改革窗口期,市场朝着良性方向发展,企业应不断强化自身的规范意识,重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摘牌是市场出清的手段,也是落实对投资者的保护工作,相信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对新三板信披政策会更加完善,实现投资者与企业良性互动。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截至9月2日,累计已有4928家企业从新三板摘牌。其中,550家企业因“其他被终止上市的情形”遭到摘牌,占比为11.2%,177家为“转板摘牌”,14家为“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其余4187家为企业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在常春林看来,全国股转公司应对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实施分类处理,对涉嫌存在违规的公司通过“恶意摘牌”规避监管的行为零容忍,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摘牌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杨筱燕对记者表示,针对“恶意摘牌”者,全国股转公司应尽快出具相关投资者保护条例、摘牌细则等,更好地保护新三板中小投资者,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进入新三板市场,增加市场活跃度。

“当前新三板摘牌细则和投资者保护条例还没有正式落地,对恶意摘牌约束力不足。期待相关政策尽早落地”,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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