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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是有的放矢

金融投资报 2021-03-13 12: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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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思维

■皮海洲

全国两会已落下帷幕,股票市场有两件大事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一是备受市场关注的注册制,报告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二是退市机制问题,报告的表述是“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退市与注册制同时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足见高层对退市工作的重视。

实际上,这也是近9年来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写入退市事项,上一次提及退市事项是在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当时的提法是“健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时隔9年,退市事项再度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这也是基于退市工作对股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所致。所以,这件事情受到了各方面尤其是高层的重视。这一点,退市工作写入“十四五”规划也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去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十四五”规划,“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内容也就写到了“十四五”规划之中。

不过,对于退市机制的表述,政府工作报告与“十四五”规划还是有所不同的。“十四五”规划的表述是“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而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却是“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一个是“建立”,一个是“完善”,而“完善”显然是建立在“建立”的基础之上的。

其实,在“十四五”规划的通过与政府工作报告提交两会审议这个期间,确实是存在一个“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这样一个过程的。那就是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沪深交易所推出了退市新规。退市新规明确了市场关注的财务造假退市事宜,将上市公司财务类退市的进程由4年缩减到了2年等。退市新规被市场人士称为是“史上最严退市制度”。

正是基于这样一部“史上最严退市制度”,甚至其发布时间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这释放的是怎样的一个信号呢?或者说,“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说明了什么呢?

政府工作报告对退市事项作出“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的表述显然是非常正确的。它表明,目前的退市新规还是不完善的,甚至还是存在问题的。而且,以政府工作报告的形式提出来,这表明,退市新规存在的问题并非只是一点点。比如涉及到的财务造假公司的退市问题,这是退市新规的一个重点。这个问题也是市场各方面包括高层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实际上,近年来,监管部门以及高层都一再强调要严惩财务造假行为,要对财务造假公司“零容忍”。但从退市新规来看,财务造假公司要符合退市的要求还是存在很高的门槛设置的。比如,要连续两年财务造假,只造假一年还不行;而两年财务造假的金额累计不能低于5亿元,低于5亿元的还没有退市资格;同时还规定,连续两年造假金额的占比不得低于50%。按照这样的退市标准,哪怕上市公司某一年造假金额达到一万亿,但如果第二年不造假的话,仍然不能被退市。显然,这样的退市规定是存在严重问题的。

又如,投资者保护问题,在退市制度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上市公司退市,投资者买单,这个问题一直都是退市制度中存在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这样的退市制度其实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损害。这个问题必须得到妥善的解决。当然,不是所有上市公司的退市都需要赔偿投资者,但上市公司如果是因为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的退市,包括因为财务造假而退市,或者是因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资产而导致的退市,这样的退市是必须要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家上市公司退市对投资者进行了赔偿。因此,这个问题必须得到重视,投资者保护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中。所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这显然是有的放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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