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记者 杨成万
5月25日,华西能源(002630)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长青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老挝彭莎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老挝南潘清洁能源项目离岸供货合同》和《老挝南潘清洁能源项目到岸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09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7.58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1.83%。对此,公司表示,如果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将对公司后续相应年度期间的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影响。
根据公告,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为老挝南潘2×330MW超临界清洁能源电站项目。合同约定,由公司负责项目全部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供货,合同金额2.8644亿美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长青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全部土建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合同金额1.2276亿美元。两项合计4.092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7.58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1.83%。
对于该合同的执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而公司在电站装备制造、电厂工程总包等业务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并已成功实施了国内外数十个电站EPC工程总包项目,具备合同履行所需资金、技术、人力资源、资质、能力和产能等要素,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而本次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81.83%,将对公司后续相应年度期间的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