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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升高 监管趋严 监管规范不断完善 私募基金强弱分化显现

经济参考报 2023-07-06 07: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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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强监管势态延续。多地证监局陆续开出罚单,剑指私募基金或相关负责人。披露出来的问题包括经营管理失控、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等。在分析人士看来,监管提高对私募基金公司的要求,有利于优胜劣汰,有利于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不断完善的监管规范,将为私募基金这一超过20万亿规模的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多家私募遭监管点名

近日,北京证监局对海纳百泉基金出具警示函显示,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二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对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海泉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等。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有超过四十家私募基金遭监管层处罚或警示,存在的问题包括经营管理失控、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收益和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等,其处罚措施包括暂停备案、撤销登记、公开谴责等。除了私募基金外,相关负责人也屡次被监管层点名。

除了海纳百泉基金外,今年6月,浙江证监局对外披露了澳创资产及其实控人、法人、总经理孙玉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决定书显示,澳创资产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二是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对浙江澳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孙玉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同月,上海证监局一次性披露了二十多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景沣基金、景浩基金、景润基金等8家私募基金,这8家私募基金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实控人均为胡某岗和黄某波,上述私募存在的问题包括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要求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和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业务相关资料等,上海证监局对胡某岗和黄某波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

此外,据《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因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被监管层处罚的,还有上海华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淘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被监管层处罚的,有深圳市恒泰永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备案和发行数量同比下滑

华林证券资管部董事总经理贾志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大部分私募基金公司可持续发展压力较大。监管提高对私募基金公司的要求,有利于优胜劣汰,有利于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对于私募基金来说,应该有较强的危机意识,坚守合规底线、提高投研能力、获得渠道和持有人的认同。”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在行业管理趋严的情况下,私募基金发行暂“遇冷”,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仅有116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完成备案,相较于去年同期的284家同比下滑近六成。从月度数据来看,今年3月和4月备案数量最多,分别为27家和46家,但相较于去年同期的47家和70家仍出现了大幅度下滑。另外从私募基金产品发行情况来看,今年以来累计发行了13000多只产品,而2021年和2022年全年分别约发行了4万只和3万只。今年6月私募产品发行数量不足1000只,而去年同期则有2365只。

一位私募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上述情况的出现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按照现阶段监管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初始募集及存续规模不能低于1000万元,相当于成立门槛被提高了。另一方面是目前整个市场较为低迷,这本身也是由行业周期导致的。”

据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百亿级私募基金数量为94家,而规模为5亿元以下的大约有4000家。从产品数量来看,有50家私募持有产品超过200只,其中九坤投资持有756只产品、淡水泉持有671只产品;约1400家私募持有产品在5只及以下,约170家私募仅持有1只产品,集中效应较为明显。

对此,该私募从业人员补充道:“任何行业都有马太效应的规律和趋势,参照国外发展历史,私募基金也有这样的发展趋势。从整个金融行业来看,业绩和规模都非常重要,当然业绩是重要前提,渠道优势、运营管理能力也非常重要。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或者起步时间较晚的私募而言,没有很大的管理规模,如果再没有很好的运营渠道的话,那么发展是较为艰难的。”

监管规范不断完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财富管理需求爆发,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来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末,我国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为22270家,管理基金数量为153763只,管理基金规模为20.75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658家,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99775只,存续规模5.94万亿元。私募基金特别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不断扩张,正在成为A股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

今年以来,针对私募基金的监管规范不断完善,为私募基金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2月,中基协正式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适度完善登记规范标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等关键主体作出规范要求;二是明确基金业务规范,把握募、投、管、退等关键环节,强化行业合规运作等,《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4月,中基协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简称《运作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管理等环节明确了底线要求,并针对重点问题予以规范,以完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规则体系。

《运作指引》还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除市场波动导致净值变化外,连续60个交易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流程。“这个征求意见稿对行业影响还是挺大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将进入的门槛提高了,维持的费用和成本也大大增加。”上述私募从业人员认为。

除了《运作指引》外,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有利于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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