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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衍生品法迎“三读” 有五大变化

券商中国 2022-04-20 07: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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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期货衍生品行业立法再进一步!

4月18日,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三审稿进一步加强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其中,将组织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场所制定的交易规则,由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修改为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强化机构监管,明确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并遵守国家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有行业人士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有望三读后审议通过,并在年内实施。(注:进行立法程序时,法案或议案的草案之标题会被三度宣读,因而被称为三读。)

如何看待期货和衍生品法的三读,对市场和投资者分别有什么样的影响?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多家期货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深度解读。

期货衍生品法迎来三读,五个细节变化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市场一直缺一部“基本法”。自2013年本轮期货法的制定工作启动,已经走过8个年头。

2021年4月,期货法草案首次亮相,经过第一次审议后,于4月29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21年10月,经过初次审议的期货法在草案二审时,将名称正式改为“期货和衍生品法”。

4月18日,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进一步加强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有行业人士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有望三读后审议通过,并在年内实施。

三审稿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具体来看分别是:

第一,将组织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场所制定的交易规则,由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修改为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强化机构监管,明确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并遵守国家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第三,草案三审稿还完善了衍生品交易报告库制度,明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衍生品交易报告库,对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进行集中收集、保存、分析和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向市场披露,并授权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第四,三审稿进一步完善相关合约概念的规定,并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有关衍生品的定义,明确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属于金融合约,规定:本法所称互换合约,是指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内相互交换特定标的物的金融合约;本法所称远期合约,是指期货合约以外的,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金融合约。

第五,三审稿进一步完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营销活动的管理规则,并明确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期货市场营销、推介及招揽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适用本法的相关规定;境内机构为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期货市场营销、推介及招揽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期货市场营销、推介及招揽活动。

奠定法律基础,将市场监管提升至新高度

对于如何解读期货和衍生品法的三读,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多家期货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南华期货董事长罗旭峰指出,期货及衍生品法三审通过,从法律意义上明确了期货交易的合法性和重要性,明确了期货市场和经营机构的法律地位,为投资者未来开展期货及衍生品相关业务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司法机关未来审理期货交易相关案件明确了法律依据。

金瑞期货总经理侯心强表示,在期货行业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期货和衍生品法三审,并有望在三审后正式发布可谓恰逢其时。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制定为我国期货市场做好了顶层设计,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期货市场基础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将使期货行业的市场监管由原来的行政行为提升到行政与司法并重的新高度。期货和衍生品法将完善我国期货乃至全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度,通过统一的监管体制,加强适当性管理,强化信息披露与风险揭示,突出对市场参与者权益的保护,为稳定市场各方预期注入“强心剂”。

在罗旭峰看来,纵观近几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多与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有关,三审稿强化了对机构的监管,明确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从法律根基上掐断了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相关业务的可能,为未来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以及监管部门制定有关监管条例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金融风险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和及时化解。

广发期货董事长罗满生也表示,期货及衍生品法三审稿加强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以及完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开展营销活动的管理规则,进一步弥补了期货市场在法律和制度上存在的部分缺失,对我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衍生品市场和交易,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而且有利于保护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期货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为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保驾护航。

“《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的三审,标志着该法离正式颁布又进了一步。三审稿加强了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完善了互换、远期等金融合约的定义,并进一步加强跨境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契合了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的内在要求。作为我国期货行业的基本法,它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招商期货首席风险官张满说。

倒逼期货公司提升服务,促进期货业高质量发展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三读以及接下来的正式实施,对市场、经营机构以及投资者等各方产生深远影响。

侯心强表示,站在期货经营机构的角度,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制定将给期货经营机构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一是审议稿中确立的期货品种和期权品种上市注册制度,将为期货上市品种创新提供法律保障,由此期货期权品种将进一步丰富,为期货市场带来更多的增量资金;

二是审议稿进一步规范了期货经营机构的运行机制,将进一步提升期货经营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并能将专业服务带给更多的产业链主体;

三是审议稿为对外开放及跨境监管提供了法制保障,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明确了监管要求,也为期货经营机构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期货和衍生品》推进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吸收了成熟的国际惯例,注重制度规则与国际市场的深层次对接,打造了更高效、更公平、更透明的制度环境和规则体系,将会更多地引入境外成熟机构投资者和外资机构来华投资展业,也会使更多国内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国门,全球期货市场也将会听到更多的中国声音。”侯心强说。

罗旭峰则指出,对投资者而言,《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期货交易者的权利和义务,并特别规定了期货公司对于普通交易者的适当性管理义务,期货公司及从业人员违规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责任追究,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对期货公司来说,要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深入了解每个客户的真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的风险管理服务和财富管理服务。外资同行进入可能带来竞争冲击,而市场开放带来的新群体、新产品、新服务和新制度等将激发新的发展空间。

“以《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为契机,期货行业法制化建设将实现新的跨越,引领和促进期货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罗旭峰说

张满也表示,对于期货公司而言,《期货和衍生品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例,在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时,期货公司要能够自证行为合法合规而不存在误导欺诈等行为,这将倒逼期货公司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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