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吉雪娇
近年来,宠物保险快速发展。宠物医疗险、宠物意外险和宠物第三者责任险等积极推广,在提供多元化风险保障、服务宠物经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宠物诊疗服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保险欺诈风险较高。
为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作出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树立正确保险消费观念,诚实守信履行保险合同,远离宠物保险欺诈行为。
具体来看,在购买宠物保险时,消费者需选择有完善核保核赔机制和风控措施的保险公司,提升投保理赔体验,降低保险欺诈渗漏导致的投保成本提高风险。同时认真了解宠物保险具体险种、累计赔偿限额、单次赔偿限额、免赔额、赔付比例等保险责任以及责任免除条款,正确认识保险保障功能,从自身需求出发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在面对诱惑或困难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
同时,在购买宠物保险时,消费者需诚实申报宠物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不隐瞒或虚报重要信息,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当宠物生病或发生意外进行理赔时,消费者应如实反馈保险事故情况并提供诊疗记录等有关证明文件,切勿虚构宠物检验项目、伪造诊疗单据,编造虚假保险事故。
此外,消费者应远离宠物保险欺诈行为。保险欺诈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如被发现保险欺诈行为,参与人员将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参与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被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宠物主人参与宠物保险欺诈,保险公司可以采取撤销保险合同、追回已支付的保险赔款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