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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信披迎新规:
首提“披露分红实现率”调整演示利率分档

金融投资报 2023-01-05 17: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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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起,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将更加透明。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同时,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

金融投资网记者 吉雪娇

6月30日起,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将更加透明。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同时,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

充分揭示各类风险特征

《规则》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并应当按照保险产品的设计类型,对产品宣传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

同时,《规则》明确规定了普通型产品、分红型产品、万能型产品、投资连结型产品、其他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

例如,分红型产品信息披露方面,《规则》明确了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红利通知、回访等方面要求;万能型产品信息披露方面,明确了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交费提示、保单状态报告、回访等方面要求;投资连结型产品信息披露方面,明确了投资连结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公开披露信息、投资账户公告、保单状态报告、回访等方面要求。

“保险公司销售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不得与银行储蓄、银行理财、基金、国债等进行收益简单比较,也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进行误导宣传。”《规则》指出。

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

值得留意的是,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根据要求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

此次《规则》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同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

具体来看,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分红方案宣告后15个工作日内,在公司官方网站上披露该分红期间下各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红利实现率。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的,披露现金红利实现率。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披露增额红利实现率和终了红利实现率。

若同一产品对应不同账户,应当分别披露该产品不同账户下的红利实现率。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和在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红利实现率外,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者宣传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

“我们认为,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整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为两档演示,并调低演示利率水平,一方面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趋势相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行业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的同时,合理引导保险消费者预期。另外,我们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型产品的红利实现率,有助于提升分红型保险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银保监会指出,《规则》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办法》的配套文件,通过明确各类型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全面规范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分析人士认为,对一年期以上寿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新规将显著提高不同产品的透明度并降低销售误导风险。有助于消费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便于其自主选择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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