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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综合改革19日正式实施 四川车主保费水平将整体下降

金融投资报 2020-09-17 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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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杨雪)记者日前从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四川车险综合改革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按照本次车险综合改革实施的具体要求,将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而从四川数据测算情况来看:改革后,保费水平整体下降,新车保费大幅下降,由于改革前四川自主系数已处于全国最低水平(0.4225),改革后旧车保费因为车型和使用类型不同变化幅度有差异,部分高风险车型保费有小幅上涨。

同时,四川省保险行业还表示经前期与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文推进,四川目前已在全省全面实施车险电子保单制度,已实现车险缴费实名认证,各财险公司也已经加强了投保人身份验证,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

据了解,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之后,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而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也将进行拓展。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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