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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链条全周期监管 非银支付新规发布

2023-12-19 18: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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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报记者 吉雪娇

近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条例》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有助于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其服务实体经济、满足用户多样化支付结算需求等作用。

加强用户权益保障

近年来,我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快速发展,对于活跃交易、繁荣市场有着重要作用,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一些支付机构违规经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违规挪用用户资金,泄露或者不当采集、使用用户信息;个别支付机构铤而走险,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转移通道等。

对此,《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将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具体来看,《条例》坚持持牌经营,严格准入门槛。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明确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控人、高管人员等准入条件,对其重大事项变更也实施许可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常态化退出机制。

同时,《条例》完善支付业务规则,强化风险管理。将支付业务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具体规则。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健全业务管理等制度,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强化支付账户、备付金和支付指令等管理制度,明确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伪造、变造支付指令。压实支付机构用户尽职调查、风险监测等责任。

在加强用户权益保障方面,《条例》规定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拟定协议条款,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用户信息保护,明确信息处理、信息保密和信息共享等有关要求。要求支付机构对所提供的服务明码标价,合理收费。明确支付机构应当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

此外,《条例》还依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于《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依法对有关支付机构实施罚款,限制部分支付业务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同时,明确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有利于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2010年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到此次《条例》公布,用以保障支付机构稳定、健康、高效发展的体制机制变得更加完善。

“出台《条例》,将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夯实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法治基础,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各方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利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指出,《条例》加强了对支付机构功能定位和发展的指引,大幅增强了用户权益保护力度,在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方面形成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是非银行支付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指出,综合来看,《条例》是影响非银行支付行业发展进程的一份重要行政法规,也是从支付角度落实金融强国建设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之一。

杨涛认为,《条例》要充分发挥应用的价值,还需要持续梳理和完善各类已有政策文件,发挥《条例》的统筹协调作用;尽快完善和推出相关细则,设计好支撑《条例》高效落地的配套措施;加强全球视野下的支付理论、政策与实践研究,为《条例》引领非银行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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