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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家银行二手房贷额度趋紧

北京青年报 2021-08-20 07: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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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批贷时间还算正常,但放贷确实很慢,我们合作银行的额度基本都没有了。”8月19日下午,朝阳区一名从业多年的房产中介赵先生如此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根据他了解的情况,目前纯商业二手房贷款最快也得要2个月才能放款,比之前至少多出了一倍的时间。北青报记者从多名购房者和银行人士处也了解到同样的情况,北京各家银行的个人房贷额度普遍紧张,部分网点因为实在没有额度,已暂停二手房贷接单。

银行额度比两个月前明显紧张

房贷利率继续平稳

想改善家庭居住条件的张先生“五一”之后就开始寻找心仪的房子,最近终于选好目标。按照张先生的计划,年底前就能搞定换房。谁知中介告诉他,现在各家银行额度都很紧,说不好具体什么时候能放下款来,一定要跟卖方商量好留足时间。张先生想着小银行会不会更容易申请一些,可中介告诉他“小银行更不确定有没有额度”。

张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清楚记得6月底的时候也就贷款问题咨询过同一个中介,对方当时回答“银行额度比较充足,批贷放贷速度都正常”,没想到过了不到两个月,形势就发生这么大变化。让张先生略感安慰的是,现在银行贷款利率没有涨,二套房贷利率还是5.7%,比较稳定。

放贷时间太长

卖家更欢迎全款买家

多位房产中介和银行工作人员也都表示,现在银行房贷额度普遍告急,近期换房的客户在办理二手房贷款时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会多等一段时间。

某国有大行一家支行负责个贷的工作人员表示,最近该支行对纯商贷已经不接单了,实在没有额度。据他透露,根据北京分行下发的通知,不止他们支行,该银行在北京其他能办理个人房贷的网点应该也都没额度了。他建议客户去其他银行试试。

除了国有大行,房贷业务规模较小的股份行也存在额度不足的问题。某股份行一家支行的个贷经理称,目前二手房业务只能做纯商贷,但放款时间较长,具体要等多久现在真不好说。因为分行没有新的额度,主要得看老客户还贷的情况,还的贷款多了,才能释放额度。

另一家股份行的个贷经理也称,现在整个北京分行暂时都没有房贷额度,近期没有接受按揭贷款申请,什么时候有额度还不一定。

中介赵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由于放款时间普遍较长,能全款买房不用贷款的买家自然就更受卖家欢迎,议价余地也比贷款客户大很多,“贷款客户去谈,房价可能能降个10万、15万;全款客户就能至少谈下20万,总价越高的房子表现越明显。”

监管“两条红线”

给银行房地产贷款套上“紧箍咒”

据了解,此前全国多地银行房贷额度都已经告急,特别是那些楼市成交火爆的城市贷款严重供不应求,连房贷利率都一路猛涨。相比之下,北京今年楼市表现平和,房贷市场相对还算稳定。

多名银行业内人士指出,按照过往经验,银行下半年的房贷额度一般都比上半年紧张,放款都会比上半年慢,到了来年1月份,全年新的额度释放出来,放款速度就会快起来。但今年的情况感觉比往年要严重一些,主要还是监管部门对房地产金融监管趋严所致。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分别设立“两条红线”指标。中资大型银行、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这五档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依次为40%、27.5%、22.5%、17.5%和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依次为32.5%、20%、17.5%、12.5%和7.5%。

这项制度既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7月23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政策实施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

整个房地产贷款的占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在房地产贷款业务受到一定约束的同时,商业银行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了支持小微、三农这些经济薄弱的领域,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贷款占比也显著提升。

光大银行分析师周茂华指出,银行积极落实“两条红线”,必然导致部分区域的银行由于此前房贷扩张速度较快,额度紧张。这一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监管促进银行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避免银行信贷资源过度集中在房地产领域。房地产过度发展无疑透支部分区域经济中长期发展潜力。周茂华认为,银行额度紧张状况中短期难以明显缓解,毕竟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与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优化需要一段较长时间。

文/本报记者 程捷

监管“两条红线”

第一道红线是“房地产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40%,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7.5%,小型银行不得超过22.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7.2%,村镇银行不得超过12.5%。

第二道红线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32.5%,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0%,小型银行不得超过17.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2.5%,村镇银行不得超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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