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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霸道已成一种习惯 专家称无制衡大银行力量

金融投资报 2012-11-07 1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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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来,喜欢总结规律的中国网民,根据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银行与客户纠纷案件的解决结果,归纳出如下的规则来:

    网银被盗了,储户自己负责;ATM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任;ATM机故障多吐钱,储户被判刑;在柜台取钱给少了,离柜概不负责;在柜台取钱给多了,要么银行自己从储户账上划回来,要么储户等着吃官司赔回来……

    总结一些规律,提醒自己跟银行打交道时要万分谨慎,这本也无可厚非,反正行业内各家习惯大抵如此,储户也没有更好的选择,好赖就这么受着,倒也相安无事。

    凡事就怕对比,信息时代太发达,很快,中国老百姓就发现在英国某个小镇,ATM机吐出双倍的钱,大批人涌着去占便宜,最后银行居然说,错在自己,顾客不必为银行工作的失误负责,不用归还多余的钱。

    银行与储户关系的不平等,多年来屡受国内民众诟病,至今也不见根本好转;银行业的改革呼吁多年,现在仍难成为实质的市场主体;利率市场化的涌动一轮接着一轮,如今仍只闻雷声不见雨点……

    超强势银行,超弱势储户,我们还要忍受多久?我们还能忍受多久?

不比不知道

     我国银行在向客户收取各种服务性费用时都嚷着跟国际接轨,可是从来不提,他们在国内享受了巨额的存贷利差,他们存在行业性垄断,这些怎么不向国际接轨

    上个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一位王姓客户在中国民生银行透支11万元,5年后要还44万元的案例,调查显示,国内除了工商银行之外,绝大多数银行都采用信用卡全额罚息计费方式——即使你只差一元钱没有还,那么对不起,银行将按照你的全额消费来计算利息。

     消息曝出,舆论哗然。有银行赶忙解释,全额罚息实际上是国际惯例。

    但立刻有专家出来推翻这种说法:在韩国,客户如果没有按期支付,只要计收未支付部分的利息,不会全额罚息,但信用卡利息比一般银行存款利息高数倍;

    在法国,VISA卡一般能一卡两用,日常卡账户和信用卡账户并存,提取现金自动走现金账户,消费自动走信用账户,到期还款时,银行自动把消费账单从日常卡账户中划走,罚息按照没有还上的部分计算,恶意透支的客户银行账户会被自动冻结;美国也是按照没有归还的部分计算利息。

    在澳大利亚,不少银行倒是实行全额罚息,罚息前有55天的免息期,在信用卡开始计息前,许多客户的自动转账功能就会自动把相应的金额转到信用卡,填平消费金额。此外,银行一般也会提前三至五天邮件或短信通知客户,保证客户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遇大笔利息扣除的窘境。有时候银行也把恶意透支的消费者告上法庭。

    在5年前,深圳的建行表示要引进国际惯例,对500元以下的小额存款账户征收管理费时,还曾引起轩然大波。因为消费者计算后发现,如果是几百元的小额存款放在银行一年,不仅赚不到钱,还得倒贴。

    现在,对几百元的小额账户征收管理费,已经是国内各大银行的普遍做法。

   “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是外资银行的通行做法,国内商业银行是向外资银行学习的。”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当然了,并不是身在发达国家就都能碰上好事。

    经济学者赵晓曾听说过一个故事,说美国的银行取款可以电话预约,一个电话过去,10分钟银行就把你需要的现金送来,让“受够了国内银行气”的他羡慕不已。

    但不久前到美国留学的妻子给他写信,满纸都是对美国银行的失望,据她描述,在波士顿麻省理工学院那里,银行总是让顾客长时间等待。

    “最糟糕的是,这儿的银行从来不向顾客解释有关的情况,你甚至无法知道利率是多少,你也无法知道在什么情况会发生费用,发生多少费用。银行中没有国内银行常见的告示之类的东西。他们希望你自己能在ATM机上做每一项事情,而你要是向他们询问的话,他们就要收你的费。”

    初次使用ATM机时,她甚至不知道银行居然规定每次使用都是要收费0.5美元。所以,她坦言“我不喜欢这儿的银行,这儿的利率也低,年利率才1.25%”。

    多年来一直向银监会投诉反映商业银行各种乱收费违法并与银监会叫板的律师董正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就指出,我国银行在向客户收取各种服务性费用时都嚷着跟国际接轨,可是从来不提,他们在国内享受了巨额的存贷利差,他们存在行业性垄断,这些怎么不向国际接轨?

   “既然吃了那么大的利差,就不该再来征收这些乱七八糟的服务费了。”董正伟认为。

强势银行,非一日之功

    有学者认为,对目前银行业的垄断和国有商业银行竞争效率低下的担心是最普遍的

    中国的银行能够有今天的强势地位,也是有其历史原因的。

    在1979年之前,中国还完全没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模式,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是单一的,它的主要业务就是财政计划分配到生产计划,根据计划来分配资金,仅仅是财政部的支付系统。

     从1979年开始,从事农业金融业务的农业银行组建,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建设银行也从财政部分设出来,成为国有专业银行,到1983年,工商银行设立,经营原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等经营性业务,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单一行使中央银行职责。至此,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四大专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体系才正式形成。

    随后国家对四大专业银行实施了一系列企业化改革措施,例如由机关式管理向企业化管理过渡探索,打破专业银行的垄断格局和业务范围限制等。曾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任职的谢平评价,这时期“改革的成效并不显著,银行距离真正的企业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到了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又过了两年,商业银行法颁行,从法律上明确了工、农、建、中四大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但学者认为此时的国有商业银行仍以国家信用为背景,还是不愿意把国有商业银行完全放到市场中去,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干预仍然比较多。国有银行的商业银行身份虽已确立多年,但经营机制尚未真正实现市场化转换,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也未建立。

    中国加入WTO后,对金融业的保护期是到2006年。据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孙立坚[微博]介绍,国家开始着急起来,要求低效率的四大国有银行赶快解决股份制改革问题。

    此后,通过种种运作,才解决了三大国有银行的问题,让这些银行达到上市必须要满足的条件。

    近几年,国有四大商业银行都有吸引世界目光的业绩,赚钱能力高得吓人,海外学者对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也给予高度评价,但许多国内学者还是感觉到问题的存在:“你更多利用了国家给你的各种优惠条件,很好的投资环境,这个业绩是在国家保护的背景下做到的。”

     对目前银行业的垄断和国有商业银行竞争效率低下的担心是最普遍的,孙立坚认为。

     郭田勇研究发现,2011年,银行业的当期净资产收益率已超过20%,这样的收益率甚至超过了石油。

    网络对“银行业的暴利”的口诛笔伐持续升温,每次银行年报出来又是持续的热炒。

   “我能理解民众用‘暴利’一词的感情色彩,即公众对金融改革不到位、对存款负利率、对垄断、对服务的不满。”郭田勇说。

     法学学者黎四奇在对银行与客户的关系进行考证时发现,我国相关的法律规章也存在对银行功能界定的错位,例如央行1994年发布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的规定》,即赋予了银行对单位和个人处罚的行政职能。

    “很明显,我们的商业银行是民事法律主体,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是企业法人,不是公务法人。”黎四奇指出。

左手收钱,右手监管

     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不对等现象其实在全世界都是存在的,在经济实力、信息知识量均占优势的银行,必然会千方百计减轻自己的责任,这是一种市场行为

     弱小的消费者受到强势银行机构的“欺负”,其实倒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

     以上文经济学者赵晓的事情为例,当时曾在中国银行工作,后来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当副所长的巴曙松[微博]解释,从全球范围看,80%左右的银行客户是不能给银行带来综合收益的,因此国际一流的顾问公司建议,银行应该重点为那20%的客户提供服务。

    至于那80%的客户呢,要么加收形形色色的手续费,要么不花费过多的人工来伺候你。

     说白了就是一句话,市场经济下,利益最大,其他靠边站。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不对等现象其实在全世界都是存在的,在经济实力、信息知识量均占优势的银行,必然会千方百计减轻自己的责任,这是一种市场行为。

     但是,自从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在立法上对弱势的消费者进行保护和救济已经成为世界性潮流,也是未来不可阻挡的一种趋势。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乐观,他说:“过去银行确实可能没有更多考虑储户的感受,存在缺失,但现在法规也正在出台,保监会、证监会之后,央行、银监会也成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未来会越来越好。”

    然而,也有在实务中屡屡碰壁感到悲观的。

    多年来眼睛一直紧盯银行业,多次就银行的服务性收费问题向法院起诉、向银监会上书、乃至提请国务院督促银监会履行职责的北京律师董正伟现在一谈起银行,就忍不住痛斥,对于银行种类繁多的乱收费项目,银监会长期以来都不作为:“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狼狈为奸,行业监管机制反倒成了保护伞。”

    董正伟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在市场经济完善的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往往只关注两件事,一是给金融机构立规则;二是监督金融机构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但在中国,监管机构和银行有各种牵扯,人事关联、利益纠葛,金融监管机构还以银行的利润为政绩考核的标准,怎么监管?”董正伟问。

    长期以来,银监会就因其“左手向银行收费,右手监督银行”的方式备受批评,目前有准确数字披露的是在2004年,商业银行向银监会交纳的监管费高达56亿元,占当年银行业利润的5%至10%,这一年,中国商业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超过了石油和烟草。

    当然,垄断也是银行强势的重要原因之一。

     黄震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目前国内的情况是银行虽多,但实际上都是一家的,利率都一样,形成利益共同体。

    “实际上就是垄断,加上对金融弱势群体的保护没有提上日程,整个社会难以形成对强大银行的制衡力量。”黄震说。

    虽然银行机构的高层曾公开声称中国的银行业不存在垄断,学者却并不含糊。“虽然目前银行也有很多家,竞争也比较激烈,但准入门槛还是很高,竞争还是不充分,行政壁垒挡住了民营资本的进入。”郭田勇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市场化,市场化,还是市场化

    在金融安全考虑下,管制利率为银行保留了足够的利差。这种令一般金融消费者受益很少的价格管制带来了整个行业的集体高利润

    无论是在此前国家几次下发的正式文件中,还是在学界的研究成果中,乃至寻常民众隐约的意识中,解决目前银行业的诸多问题——当然包括重构平等的银行与客户关系,答案都非常简单明了,就是市场化。

     从原来的政企不分,到后来慢慢试着独立,再到后来入世后被逼着股份制改革,一步步走到今天,在外形上,中国的银行越来越有市场主体的模样。

      但是,人们很难承认,现在的商业银行真的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

    “很简单,你有没有对自己产品的定价权?如果利率、年费、服务性收费这些价格全部都是一样的,哪里还有什么竞争可言?行政权介入越多,银行就离市场越远。”郭田勇表示。

    银行业的资本收益率很高,价格管制是重要原因。在金融安全考虑下,管制利率为银行保留了足够的利差。这种令一般金融消费者受益很少的价格管制带来了整个行业的集体高利润,因此,虽然利率市场化改革千呼万唤,却至今难以出台。郭田勇分析说。

    黄震也多次呼吁打破金融行业的垄断,推进银行的市场化改革。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这听起来似乎是很大的工程,其实目前看能否突破两个关键点,一是实现利率市场化;二是降低新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

   “当然,经济制度上的很多变革,归根到底还是要靠体制改革来推动,因此我们也期待,也呼吁。”黄震认为,现在许多人提出要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没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因为即使你知情,如果没有选择权,仍然没有用。

    “我认为最重要的其实就是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一个是定价机制,无论是政府定价还是市场定价,消费者都应该能参与,通过听证程序通过市场行为协商博弈等,不是完全任人宰割;另一个是救济要保障,有了纠纷,能够通过司法、仲裁等第三方力量来公正解决,如果只有监管机构内部投诉一途,并不足够。这些都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来实现。”黄震认为在目前体制推动尚付之阙如时,这是重构银行与消费者关系最可行的途径。

    当然,保护性的高额利差带来的暴利,统一收费价格掩盖下的次等服务,完全市场化下不可预知的各种风险,这一切都显示着银行业的改革阻力重重。正像本以为会严重冲击国内银行业的外资银行,谁曾想进来几年,却像学者说的已将国内规则研究得透彻,很快适应中国环境,成为了共同分享政策性红利的团体一员。

    一位多年对中国银行业进行研究的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到一半时,一听到提及银行的垄断问题,避之唯恐不及,连续说了几句“不讨论这个问题”,匆忙挂了电话。

    由是可知,银行业的改革,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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