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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民营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 四川明确16项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

2023-12-18 17: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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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要求,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印发《关于提升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直达能力的通知》,围绕提升直接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风险管理、加强业务宣传等方面,明确16项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着力提升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直达性,支持小微、民营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一是提升直接服务能力。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强化科技赋能,优化业务数字化经营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在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服务领域提高自主营销、直接获客、直接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业机构小微业务特别是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业务开展“直贷”服务,减少中间环节,促进服务直达,降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鼓励保险公司夯实小微企业保险数据基础,更加精准、直接为小微市场主体提供保险服务。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各类型银行保险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做实做深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专业机制,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加强网点服务建设,发挥基层网点对园区、社区、县域、乡镇的服务直达能力。三是加强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向小微业务条线倾斜人力资源,培养专业化服务团队,为小微、民营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加强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和优惠措施告知,提升金融服务适配度和竞争力。四是强化风险管理。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切实满足小微、民营企业真实、合理、有效的资金需求。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强化员工行为管理,防止内外勾结延长融资链条、增加客户直接获得银行融资难度等行为。五是加强业务宣传。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宣传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在官网、手机APP、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显著区域开设普惠金融版块,提高金融服务的知晓度和便捷性。(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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