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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拟增发募资5.57亿 股价以近半个“跌停板”反应

金融投资报 2018-09-05 17: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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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杨成万

       9月5日,宜宾纸业(600793)发布公告称,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部分作出调整,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106万股(含2106万股)公司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整体搬迁技改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方面表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2106万股(含2106万股)。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整体搬迁技改项目的总投资额约为28.46亿元,其差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整体搬迁技改项目。据悉,2012年,根据宜宾城市建设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整体搬迁至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工程占地面积约810亩左右,项目计划建设年产25万吨食品包装原纸生产线、年产15万吨竹浆生产线和年产10万吨/年生活用纸生产线。

       目前年产25万吨食品包装原纸生产线和年产15万吨竹浆生产线和水、电、汽、环保等公用工程部分已经全部建成投产,10万吨/年生活用纸项目于2017年6月启动建设,生活用纸工程部分总投资为61,499.62万元,预计建设期为18个月。预计整体搬迁技改项目全部完成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由原来的4.98%提高至7.03%。

       目前,五粮液集团持有公司持股比例为53.84%,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资委通过宜宾国资公司持有五粮液集团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宜宾市国资委间接持股比例44.8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发行拟向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外的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对此,市场反应不热反冷,当天,公司股价报收于17.79元/股,下跌4.46%,接近半个“跌停板”。以此收盘价计算的公司总市值18.73亿元,市盈率4.30倍,市净率5.5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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