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 > 保险 > 正文

险企治理能力评估结果出炉:4家公司被重点关注

金融投资报 2017-09-28 17:08:17
| |

       ■金融投资报记者 吉雪娇

       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标、借道股权质押变相出让股权或融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风险……随着穿透式监管的落地,这些隐藏在个别保险公司背后的“擦边球”行为,正在一一浮出水面。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而相关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与近日正式出炉。


       国寿集团综合得分居首

       从此次保监会披露的险企治理评估结果来看,参与评估的13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中,治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3.74分。按公司类型来看,集团公司平均得分最高,为89.26分;财产险和再保险公司、人身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平均得分在83分左右。 

       其中,集团公司里国寿集团治理综合评价得分最高,为96.80分,中华联合集团得分最低,为77.35分;财产险和再保险公司里治理综合评价最高分为英大泰和财产95.40分,最低分为长安责任69.75分;人身险公司里治理综合评价最高分为太平人寿95.70分,最低分为君康人寿63.95分;资产管理公司里治理综合评价最高分为太平资产94.90分,最低分为阳光资产71.50分。

       根据《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要求,将按照公司治理评分对保险法人机构评级,评级结果分为优质、合格、重点关注、不合格四级。此次从评级结果情况来看,90分以上的优质类公司35家;大于等于70分小于90分的合格类公司91家;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重点关注类公司4家;小于60分的不合格类公司0家。其中,君康人寿、华汇人寿、长安责任等4家公司被“重点关注”。

       外资保险机构公司中,除2家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不参与公司自评外,其余49家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6.21分。其中财产险和再保险公司平均得分85.84分,人身险公司平均得分86.80分,资产管理公司得分78.78分。 


       自评结果存在“失真”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相关监管评价采用评分制,分值由机构自评分和监管评分加权得出,记为综合得分,其中,机构自评分权重40%,监管评分权重为60%。

       而保监会指出,无论是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还是外资保险机构公司,均存在“自我感觉过好”的问题。其中,部分中资公司自我评价被指“不客观不合规”,主要表现为自我评价失真,自评满分,自评分与监管评分相差过大,没有按照自评分值要求评分等;外资保险公司治理自评中,总体而言自评得分较为符合实际,但少数公司亦存在自我评价不客观、得分过高的问题。为保证公司治理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存在上述问题的公司,保监会按照《办法》规定,综合得分进行了相应调整与扣减。

       与此同时,对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评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还涉及公司治理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管控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亟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公司股东股权方面存在问题、集团管控需进一步规范等。以股东股权为例,其问题主要包括非自有资金出资问题、规避持股比例限制、收购股东间接取得控制权、借道股权质押变相出让股权或融资、股东行为不合规等。

       据了解,在全面摸清保险行业公司治理现状后,保监会将就此采取进一步措施,以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力度。根据分类别监管措施,下一步保监会对评级结果为优质类的公司将督促落实整改,但对合格类和重点关注类公司,将视情况将采取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以及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

       此外,针对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发现的重点问题及重点机构,保监会还将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回头看,重点抽查公司治理有效性、股权资本真实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等方面,进一步巩固评估整改成果,推动保险机构夯实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基础。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川)字第059号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