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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险资“挥别”非理性举牌 66家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

金融投资报 2017-09-20 19: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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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投资报记者 吉雪娇

       2016年,从万科到南玻,再到中国建筑和格力电器,险资在资本市场频频举牌,“快进快出”的投机行为亦引发对于激进投资的隐忧。而2017年以来,随着监管政策的持续加码,险资非理性举牌已完全降温。

      “激进投资得到有效遏制,保险资金在上半年未发生非理性举牌、境外收购等激进投资行为。”近日由中国保监会召开的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落实效果阶段性评估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如是表示。

 

       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自今年4月末印发《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简称35号文)以来,保监会下发了一系列治乱象的文件,并针对保险市场主体在偿付能力、产品开发、业务经营、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的乱象问题,部署保险机构开展了8项自查工作。

       具体来看,偿付能力方面。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重点核查资产、准备金、资本、风险综合评级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是否存在数据不真实情况。资金运用方面。组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重点自查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方面的市场乱象。

       而于5月发布的《关于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更是重点对权益投资、另类投资以及金融产品、不动产和境外投资领域,实施穿透式检查,严格控制增量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上半年以来,保监会行政处罚的力度也有明显的加大。统计数据显示,保监会系统上半年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其中罚款6369万元,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1%、18%和21%。杨玉山表示,从行政处罚情况来看,违规运用保险资金正是涉及的问题之一。


       寿险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首升

       在保监会加大对于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后,险资资金在运用方面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争相举牌现象几乎绝迹。据统计,上半年资本市场共有75次举牌行为,无一次来自险资。杨玉山亦明确指出,“激进投资得到有效遏制,保险资金在上半年未发生非理性举牌、境外收购等激进投资行为。”

       在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看来,随着政策的持续加码,险资举牌已完全降温,预计未来险资举牌将更加谨慎且主要为财务投资。

       与此同时,一些业务领域乱象问题亦被指得到了初步遏制。如各财产险公司和第三方平台陆续下架违规车险产品,部分公司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加强费用管控,费用率环比下降;农险经营规范性明显提高,承保理赔档案真实性、完整性不断提升;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明显下降,实现了结构性的“瘦身”等。

       另一方面,随着保险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行业偿付能力状况也保持了充足稳定。保监会最新发布数据显示,二季度末,全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均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3%、229%、32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3%、216%、324%。

       部分结构好、转型早、转型快的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也带动了行业偿付能力的提升。二季度,寿险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自2016年以来实现首次上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上升的公司达到66家,较一季度增加27家,上升数量为2016年以来最多。

       而除处于风险处置特殊时期的公司外,纳入2017年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的166家保险公司中,A类和B类公司占比98%,C类公司和D类公司分别仅有2家、3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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