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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栋建设:逾500亩土地将由“工业”变为“商业”用地

金融投资报 2017-09-06 18: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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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杨成万)9月6日,国栋建设(600321)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申请豁免履行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关于公司将专注于以新型节能材料高端纤维板为主业和不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而公司位于双流县黄水镇合计524.96亩土地因符合成都市和双流区政府有关变更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有效合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为公司股东创造效益,为上述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的办理和后续由公司实施自主改造做好准备,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及股东利益前提下,特申请豁免履行该承诺。

       根据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和双流县科技和经济技术发展局关于开展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工业用地清理工作的通知,2005年1月1日以前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取得的工业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经市工业主管部门确认,市、区(市)县规划部门批准,市、区(市)县国土部门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按双评估价差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后,由土地权利人实施自主改造。公司位于双流县黄水镇板桥村三社、七社的75.15亩工业用地和位于双流县黄水镇长沟村的449.81亩工业用地合计524.96亩土地符合上述通知处置意见的要求,所在地块已规划为城市住宅、商业建设开发区。公司已按照上述通知内容向市、县各级主管部门上报且已受理,下一步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评估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2017年9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履行相关承诺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豁免履行该承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据公司方面介绍,公司在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因正在建设的投资14亿元从德国引进的三条22万M3/年高端纤维板生产线即将于年底建成投产,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为专注于公司高端纤维板主业,公司今后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在公司位于双流人民广场内的五星级酒店在建工程完工后确保公司资金不流入房地产开发业务。截至目前,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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