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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曾遭重复投票 “双头董事会”持续博奕

金融投资报 2023-02-26 10: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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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杨成万)本报持续关注的新潮能源(证券代码:600777)“双头董事会”博弈大战,近日又传出新消息:此前,宁波吉彤因重复投票引发其与新潮能源围绕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的诉讼。市场各方希望汲取教训,并期待举行一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股东大会。

新老董事会各执一词

新潮能源“新董事会”代表傅斌近日向媒体表示:股东会一经作出即生效,在未经法院撤销前均具备法律效力,对公司、股东及管理层均具有约束力。股东会决议得到一审判决支持,再一次强化了其合法性,原董事会失去法理支持,已沦为“非法董事会”。

而以刘珂为代表的“现行董事会”则表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无效案正处于二审中,涉案股东会决议经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现行董事会”才是唯一合法的董事会。

不仅于此,“现行董事会”在否认存在“双头董事会”的同时,却先后三次试图召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其中,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被牟平县法院裁定禁止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召集人股权被拍卖无法满足持股10%的条件而取消;第三次则在调整董事提名人选后,即将于2月27日召开。

宁波吉彤重复投票为哪般?

目前,在新潮能源前十大股东中,虽然宁波吉彤的部份股份将于今年3月份被拍卖,但在未过户之前,不影响其行使投票权,因此将具有决定性作用。

不过,值得警惕的是,在此前的2021年,宁波吉彤出现重复投票的诡异情形,并引发了宁波吉彤与新潮能源围绕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的争议及诉讼大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新潮能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对此,新潮能源虽曾就此发布公告,但在公告中并未透露详情。

记者查询新潮能源过往公告获悉,2021年5月,新潮能源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八项提案,但随即被宁波吉彤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书显示:宁波吉彤对新潮公司股东大会的八项议案作出两次结果截然不同的投票行为。第一次投票系现场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8点34分,投票结果均为同意。第二次投票系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点45分,宁波吉彤对议案一至议案四、议案八投反对票,对议案五至议案七投弃权票。股东大会以《会议通知》中规定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决定以宁波吉彤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通过所有八项议案。

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股东大会两次投票结果以第一次为准的规则须建立在两次投票均是股东真实意图表达的基础之上,新潮能源对两次不同表决结果未尽到审慎核实的义务,故判决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作出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

资本市场应由资本“说了算”

围绕着股东大会如何投票,散户们在东方财富的股吧里展开热议,诸如“资本市场由资本决定”等口号不绝于耳。

另有网友指出,新潮牛不等于散户牛,新潮赚钱不等于散户赚钱,散户只有利润分红和股价上涨两种方式获得回报,而”现行董事会”掌权三年,股价持续低迷,应否决其一切提案,直至股价上涨。

对于如何看待此次股东大会,“新董事会”代表傅斌表示认可“资本市场由资本决定”的理念,也期待有一场公平公开公正的股东大会,但“现行董事会”已失去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法理基础,也没有召集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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